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发展涉外保险业务增加外汇收入的报告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发展涉外保险业务增加外汇收入的报告的通知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关于发展涉外保险业务增加外汇收入的报告》, 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发展涉外保险业务增加外汇收入的报告

  
  根据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努力增加非贸易外汇收入的指示精神,最近我们对如何发展涉外保险业务增加外汇收入的问题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报告如下:
  
  一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我保险公司的涉外保险业务近年来有了迅速发展,目前开办的险种已达四十多种。除青海、西藏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办了涉外保险业务,业务量平均每年递增10%左右。我设在海外的保险机构业务,近年来也有较大的发展。我在香港和澳门的四家保险公司一九八四年收入保险费比一九八三年增加近30%。这几家公司的盈利也逐年增长。
  
  开展涉外保险业务,对我国对外贸易和经济交往中的风险(包括物质损失和赔偿责任)给予经济保障,提供防损服务,对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往来,增强外商来华投资的信心,起了积极作用。
  
  二
  
  涉外保险的保险费收入, 是一项重要的无形贸易外汇收入, 世界各国都很重视并积极开拓这项业务。目前我国的涉外保险业务发展比较缓慢,其保险费在国家全部非贸易外汇收入中所占比重很小,同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极不相称。以办理时间较长、保险费收入占首位的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为例,出口货物在国内保险的仅占50%,占出口成交额三分之一以上的石油等大宗商品,由我公司承保的极少。正常贸易进口货物在国内保险的比重已接近90%,但我向国外借款项下进口的设备,大部分仍在国外保险公司投保。此外,在我国的中外合作、外国独资企业和我国对外承包、劳务合作项下的保险,外国人和港澳同胞来华旅游期间的保险,各国驻华机构人员在我国应承担的公众责任保险,以及我国驻外机构、在国外设立的贸易中心和合资、 合作企业的保险, 由我承保的比重都很低,有的根本没有在我国保险。从这些方面看,我国涉外保险业务潜力很大,是大有可为的。
  
  我们认为,只要加强领导,措施得力,在各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七五”期间涉外保险费收入(不包括国际再保险和海外机构的保险费收入)的每年增长速度,从现在的10%提高到18%是完全有可能的。
  
  三
  
  为了进一步发展涉外保险业务,当前应当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保险公司要在各部门、各行业和舆论界的支持和协助下,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发展涉外保险业务和增加非贸易外汇收入的意义,宣传开办涉外保险对于扩大国际经济往来的好处,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支持涉外保险工作的开展。(二)完善涉外经济法规中有关保险的条文。我国制定和颁布的各项涉外经济法规,凡需要列入保险条文的,都应明确按国务院国发〔1985〕33号文发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办理。我国还应尽快制定和颁布在华的外国企业、机构和人员实行公众责任保险和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条例。
  
  (三)各级政府的外事和对外经贸部门要指导并协助开展国外保险工作。对外经贸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同外商进行的重大项目谈判,应向保险公司通报有关情况,并在必要时邀请他们派人参加。审批涉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合同草案时,应将是否列入保险条文作为一项内容。我国劳务出口单位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时,在不违反当地政府法律的前提下,应力争在我国内保险。我国驻外使领馆和其他机构的财产和人员如需保险,除当地国或地区法律规定必须在当地保险外,均应在国内办理。我驻海外银行机构要同我在当地保险机构密切合作,积极开展各项保险业务。这些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时,应争取将贷款保证向我保险机构投保。我国对外经贸系统在国外设立的公司和贸易中心等机构,必要时保险公司可派驻人员配合开展保险业务。我国旅游部门应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开展来华旅游者所需要的保险。
  
  (四)允许保险公司运用经济手段,推动业务发展。我国对外保险业务,有相当一部分是依靠经贸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业务人员争取来的。例如,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在国际保险市场竟争激烈的情况下,我经贸部门和有关部门为增加保险外汇收入,往往要经过艰苦的谈判,付出额外的劳动,才能把外汇保险业务争到手。为了鼓励经贸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职工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开展涉外保险业务,为国家多增加一些非贸易外汇收入,保险公司可按保费收入一定比例(一般为百分之零点几到百分之几)提取劳务手续费,付给这些单位(以人民币支付),由单位在一般奖金之外对搞得好的职工给予奖励。这部分奖金,可免交奖金锐。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下达执行。
  
  (五)暂不允许外国保险公司来华开业。
  
  (六)加强保险公司自身的建设。保险公司去年从中国人民银行分出后,虽然机构和人员有较多增加, 但仍然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 从事涉外保险工作人员的素质亟需提高。应当对国际经济、涉外法律有较多的了解,并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因此,除了我们自己抓紧培训在职干部外,希望教育部门每年能分配一定数量的外语和金融、保险专业大学生,并能有计划地安排几个大专院校增设保险专业,以加速保险干部的培养。保险公司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增加保险类别,增强我国保险的竞争能力。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发展涉外保险业务增加外汇收入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认定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城市名单的批复   下一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的复函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4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