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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下达2013年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项目资金的通知 (农财发〔2013〕2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1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3] 168号),经审核,现将2013年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项目资金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主要用于对渔船全损互助保险、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给予补贴。请列入2013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3“农业生产保险补贴”。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设置“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项目资金”明细账(财务核算实行统一管理而不单独建账核算的单位,应建立辅助备查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专款专用,合理列支相关费用。如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主管部门,请项目主管部门在收到资金后15日内,将资金转拨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渔业局。 附件:2013年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项目资金分配表 农业部 2013年5月3日 附件 2013年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农业部关于下达2013年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项目资金的通知 农业部 农财发[2013]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