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管理,促进检查站标准化建设,规范检查站工作人员监督执法行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切实保障动物产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农医发[2006]7号),经研究,我部决定近期在全国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活动。现将《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以下简称“检查站”)管理,促进检查站标准化建设,规范检查站监督执法行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切实保障动物产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农医发[2006]7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安全为出发点,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及配套技术规范,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确保检查站监督执法工作科学、规范、高效。

  

  通过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管理,完善检查站设置方案,统一检查站执法设施设备,严格检查站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监督执法行为,完善检查站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切实加强与纠风、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配合,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安全。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严格按要求设立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要确保检查站依法设立,确保检查站设立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内,要根据高等级公路建设情况和车流量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检查站布局设置。各检查站要有固定办公场所,设有检查、消毒场地,配备消毒、检疫、监督等设施设备,配备夜间检查所需照明设施、标志及人员防护设施设备,合理使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标志。

  

  (二)加强检查站管理制度建设。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要督促检查站完善管理制度建设,制定检查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检查站检查处理程序,完善工作情况记录制度、工作情况定期报送制度等,制定有关制度和措施防止公路“三乱”现象发生,同时要在省级动物卫生监督网上公布并及时更新辖区内检查站设立批复文件、位置、负责人和监督电话等信息。

  

  (三)规范检查站工作人员监督执法行为。各检查站要在醒目位置公示主管机关、设站依据、执法依据及职责、执法程序、执法内容、收费标准、处罚依据、上岗人员情况、监督电话等。检查站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规范使用全国统一监督检查记录表和全国统一监督专用章,按规定查验动物检疫证明,发现病死畜禽要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发现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要妥善处理。

  

  (四)完善检查站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检查站要建档立案,掌握各检查站设立情况,定期对检查站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强化省际间流通环节监督执法协作,积极组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演练,不断提高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进度安排

  

  标准化建设时间为2010年5月至10月,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至6月,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积极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检查辖区内检查站设立情况、检查站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和检查站工作人员监督执法情况等,查找检查站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第二阶段:7月至8月,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针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集中开展标准化建设。

  

  第三阶段:9月,我部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标准化建设专项检查。

  

  第四阶段:10月,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对本省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提出建议,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将有关情况报送我部。



  四、工作要求

  

  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开展好标准化建设行动。认真分析总结近年来在设立检查站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探讨新形式下检查站如何更有效地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各地要加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检查站管理办法宣传力度,加大对检查站监督检查力度,各检查站要积极与纠风、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严格履行职责,确保不出现公路“三乱”,确保在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安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五、其他事项

  

  (一)组织实施。农业部兽医局负责本次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行动,中国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检查站标准化建设行动。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农业部兽医局:冯梁,电话:010-59191430,传真:010-59191855,邮箱:shyjjdch@agri.gov.cn。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指导处:邴国霞,电话:010-59194740,传真:010-59194742。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管理,促进检查站标准化建设,规范检查站工作人员监督执法行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切实保障动物产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农医发[2006]7号),经研究,我部决定近期在全国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活动。现将《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以下简称“检查站”)管理,促进检查站标准化建设,规范检查站监督执法行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切实保障动物产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农医发[2006]7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安全为出发点,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及配套技术规范,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确保检查站监督执法工作科学、规范、高效。

  

  通过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管理,完善检查站设置方案,统一检查站执法设施设备,严格检查站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监督执法行为,完善检查站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切实加强与纠风、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配合,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安全。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严格按要求设立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要确保检查站依法设立,确保检查站设立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内,要根据高等级公路建设情况和车流量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检查站布局设置。各检查站要有固定办公场所,设有检查、消毒场地,配备消毒、检疫、监督等设施设备,配备夜间检查所需照明设施、标志及人员防护设施设备,合理使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标志。

  

  (二)加强检查站管理制度建设。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要督促检查站完善管理制度建设,制定检查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检查站检查处理程序,完善工作情况记录制度、工作情况定期报送制度等,制定有关制度和措施防止公路“三乱”现象发生,同时要在省级动物卫生监督网上公布并及时更新辖区内检查站设立批复文件、位置、负责人和监督电话等信息。

  

  (三)规范检查站工作人员监督执法行为。各检查站要在醒目位置公示主管机关、设站依据、执法依据及职责、执法程序、执法内容、收费标准、处罚依据、上岗人员情况、监督电话等。检查站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规范使用全国统一监督检查记录表和全国统一监督专用章,按规定查验动物检疫证明,发现病死畜禽要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发现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要妥善处理。

  

  (四)完善检查站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检查站要建档立案,掌握各检查站设立情况,定期对检查站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强化省际间流通环节监督执法协作,积极组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演练,不断提高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进度安排

  

  标准化建设时间为2010年5月至10月,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至6月,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积极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检查辖区内检查站设立情况、检查站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和检查站工作人员监督执法情况等,查找检查站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第二阶段:7月至8月,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针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集中开展标准化建设。

  

  第三阶段:9月,我部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标准化建设专项检查。

  

  第四阶段:10月,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对本省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提出建议,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将有关情况报送我部。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通知
农业部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远洋渔船船型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创建情况调查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2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