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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电石、铁合金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14〕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电石工业协会、中国铁合金工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强化能耗限额标准的贯彻执行,提高工业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制定《电石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实施方案(2014-2015年)》和《铁合金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实施方案(2014-2015年)》。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010-68205368 附件:一.电石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实施方案(2014-2015年) 二.铁合金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实施方案(2014-2015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 2014年2月24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电石、铁合金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信部联节[2014]7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