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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7-7-28 生效日期:2017-7-28 根据《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和国家标准委《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经对公共安全行业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对公共安全行业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公安部决定废止《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26-1992)等213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强制性标准104项、推荐性标准109项)此213项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施行。 附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废止目录 http://www.mps.gov.cn/n2254314/n2254457/n2254466/c5772243/part/5772274.docx 公 安 部 2017年7月28日
关于废止213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 公安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