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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宗教事务局: 二、实施清真食品认证费,应按规定到国家计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到财政部收费票据监管中心领购财政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三、实施清真食品认证费,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收取清真食品认证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