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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国土)局、城建局(公用局、市政局、城管办)、房管局(住宅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粤建科函[2004]178号文要求,由省公安厅消防局等单位编制的《燃气直燃型机组机房防火设计规范》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准为广东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5-39-2005,2005年5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省建设厅负责管理,省公安厅消防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五年三月十七日 广东省建设厅发布广东省标准《燃气直燃型机组机房防火设计规范》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 粤建科字[2005]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