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市政、园林、城管)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6]122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在建设部颁发新的资质标准后,凡申请办理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企业,按新的资质标准予以核定。 二、对原已取得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企业,对照新的资质标准,尽快充实完善各项条件。我省将按照建设部的统一部署进行资质就位换证工作,具体时间与安排另行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六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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