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委): 现将《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辖区内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进行学习,并认真贯彻实施。 广东省交通厅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1.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所指的安全生产管理,是指以保障客运行车安全为中心内容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本规范所称企业车辆是指车辆行驶证上“车主”栏为该企业名称的车辆。 3.本规范适用于我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包括班车客运企业、包车(含旅游)客运企业和出租车客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4.基本要求 4.1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4.2企业应按照本规范要求将安全制度落实到所有从业人员和企业车辆。 5.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5.1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法人代表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担任,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任常务副主任或副组长。 5.2企业应逐级设立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 5.3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5.3.1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出租车客运企业按每50辆营运车、其余企业按每30辆营运车1人配备,但不得少于1人。 5.3.2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运输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6.安全生产职责 6.1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体制。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6.2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7.客运从业人员管理 7.1驾驶员管理 7.1.1驾驶员必须具有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营运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同时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应聘大型客车驾驶员还必须具备安全行车3年以上客车驾驶经历。 7.1.2企业车辆的驾驶员应由企业考核录用,有关考核录用记录应保存备查。 7.1.3班车客运、包车客运企业应对家属不在本地的司机和乘务员的住宿、作息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对其他司机和乘务员要有保证充足睡眠时间的作息要求。 7.1.4班车客运、包车客运企业应建立行车日志制度。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始发站、中途停靠站、终点站、停车时间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技术故障、隐患、事故、道路状况等。 7.1.5企业应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速驾驶。连续驾驶3小时应停车休息15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长途营运客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司机。严禁22时至6时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上行驶。进入高速公路和山区公路行驶的所有客车,禁止乘客站立。 7.1.6企业应建立驾驶员出车前问询、告知制度,防止司机疲劳、酒后或带病上岗,将有关道路状况及天气预报情况及时告知司机。 7.1.7企业应对驾驶员实行动态考核,对违反交通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行车事故的驾驶员,要及时认真进行处理。经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应及时解聘或调任其他工作。 7.1.8企业应建立聘用驾驶员报告制度,对聘用或解聘的驾驶员要及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报备。 7.2乘务员 7.2.1应具有安全乘车及识别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基本业务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7.2.2应懂得基本的医疗抢救和事故逃生常识。 7.2.3由企业负责考核和录用,考核录用记录应保存备查。 8.客运车辆管理 8.1客运车辆应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18565)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CB7258-97)等有关规定,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证照齐全有效。
|
8.2企业应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客运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8.3车辆维护 8.3.1企业应建立车辆各级维护制度并组织实施。 8.3.2日常维护应在每日发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进行,由驾驶员负责实施。 8.3.3企业车辆应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T18344-2001)要求进行一级、二级维护,特殊车辆应参考车辆生产厂家提供的里程数据进行,由具备资质条件的汽车维修厂负责实施。 8.3.4各级维护必须按规定的维护项目进行维护,不得拖期和漏项。 8.4企业在注册地应自有相应的生产基地,其面积至少应是企业车辆投影面积的2倍;在注册地以外的经营发生地,也应自有或租用相应的场地,作为企业回场待班车辆的统一停放和日常维修工作场所。 8.5车辆运行管理 8.5.1企业及其分公司应设立独立的车辆调度机构,对企业车辆进行统一调度管理,以保证车辆的正常运作。 8.5.2客运班车应严格按核定的线路、站点运行,不得擅自变更。 8.5.3企业应建立长途班车中途休息管理制度,指定中途休息点和司机交接班点。 8.5.4客运班车发车前的报班安全例检应按照《广东省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办法》和《广东省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技术规范》严格执行。 8.5.5企业车辆在每日收车后,应返回企业生产基地或企业规定的其他场地统一停放。 8.5.6企业应根据企业车辆的不同营运线路,分别提出包含线路各路段路面情况、行驶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的营运线路行驶基本要求,供司乘人员参考。 8.6企业报废车辆不得转让或移作他用。严禁非法改装、拼装车辆。 8.7企业应逐车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任意更改。其主要内容应包括车辆基本情况和主要性能、运行使用情况、主要零部件更换情况、检测和维修记录、以及事故处理记录等。 9.企业与承包经营者安全责任 9.1本条所称“承包经营者”系指以各种方式承包企业车辆并承担该车辆经营盈亏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 9.2企业责任 9.2.1企业应将承包经营车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范围,切实将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承包经营者、承包经营车辆及其司乘人员。 9.2.2企业应与承包经营者签订合同,落实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9.3承包经营者责任 9.3.1承包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9.3.2承包经营者必须按照企业规定,做好车辆的各项维修作业。 9.3.3承包经营者必须服从企业经营调度部门的管理,不得擅自改变核定的车辆运行线路和站场。 9.4企业和承包经营者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承包经营者违反企业有关管理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承包经营者承担直接责任,企业承担管理责任。 10.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10.1会议制度 10.1.1安委会(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企业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1次。 10.1.2驾驶员安全会议每月不少于2次,承包经营者安全会议每月不少于1次。 10.2脱产教育培训制度 10.2.1对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的脱产安全培训教育,每年每人不少于16小时。 10.2.2培训教育实行专业授课与现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进行。 10.2.3培训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道德等。 10.3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0.3.1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10.3.2企业应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点线路进行重点检查,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10.4车辆牌证管理制度:企业应指定专门部门专人负责车辆营运牌证的统一管理。车辆发班时由驾驶员统一领取,车辆收班后,由驾驶员将营运牌证统一交回企业保管,有关管理人员应做好牌证收发记录。 10.5基础资料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主要基础资料必须健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0.5.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汇编 10.5.2安全会议记录 10.5.3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10.5.4企业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10.5.5安全管理人员资历档案 10.5.6驾驶员管理档案 10.5.7乘务员管理档案 10.5.8事故登记台帐 10.5.9事故档案。要求一案一档,资料齐全。
|
10.5.10企业事故统计报表 10.5.11承包经营合同有关安全条款内容档案 10.5.12车辆管理档案 10.5.13车辆维修记录 10.5.14车辆行车日志 10.5.15车辆牌证台帐 10.5.16车辆调度日志 10.5.17营运线路行车基本要求资料台帐 11.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处理 11.1安全风险防范 11.1.1企业应具备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责任赔偿能力,并按规定足额办理企业车辆安全保险。 11.1.2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11.2事故处理 11.2.1发生行车事故,驾驶员和乘务员应以最快的方式将发生事故的车号、班次、时间、地点、受损情况、救助要求、事故原因等向当地公安交警和企业报告。 11.2.2事故发生后,司乘人员应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尽力抢救受伤人员,认真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1.2.3企业相关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企业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场。 11.2.4重大、特大事故处理完结后,企业应在事故调解赔偿完毕或法院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写出事故处理的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报企业注册地交通主管部门。 12.事故统计与事故报告 12.1企业事故统计月报表、年报表,以及当年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情况必须完整,并按规定时间报交通主管部门。 12.2对发生人员现场死亡的事故,企业应在接报一小时内向企业注册地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13.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 企业名称: 内容 序号 考核 项目 基本要求 核查方法 核查项目 评分办法 标准分 扣分 实得分 大项得分 合格(√)、不合格(Ⅹ)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配备 90分 1.1 * 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 成立安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查机构设置文件,以及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组成人员台帐。 1、机构设置文件( ) 2、组织机构是否正常运作( ) 3、职责分工是否明确( )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第3项不合格扣10分。 30 1.2 * 安全管理部门 是否逐级设立安全管理机构。 查机构设置文件和部门安全职责,以及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汇编。 1、是否按要求设立了安全管理部门,部门设置文件是否完备() 2、 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汇编是否完备( ) 3、部门安全职责是否明确( )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第3项不合格扣10分。 30 1.3 安全管理人员 1、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出租车客运企业按每50辆营运车、其余企业按每30辆营运车1人配备,但不得少于1人。2、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运输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资历档案和持证上岗情况。 1、安全管理人员资历档案是否完整、有效() 2、是否按规定配置专职安全员() 3、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第3项不合格扣10分。 30 安全生产责任制 60分 2.1 领导责任明确 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安全责任明确。 检查有关安全责任分工文件。 1、责任是否明确()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 10 2.2 签订安全责任书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检查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落实的有关文件,以及企业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签定情况。 1、是否将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 2、是否100%签订责任书()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 20 2.3 安全责任追究制 逐级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出现问题能按规定严肃追究 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并实施了安全责任追究制和有关实施情况记录。 1、是否建立责任追究制( ) 2、对事故责任人是否按规定追究处理( ) 3、责任追究记录是否健全()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第3项不合格扣10分。 30 客 运 从 业 人 员 管 理 180分 3.1 驾驶员录用 1、驾驶员必须具有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营运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同时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应聘大型客车驾驶员还必须具备安全行车3年以上客车驾驶经历。2、企业车辆的驾驶员应由企业考核录用,有关考核录用记录应保存备查。 检查企业驾驶员管理档案(驾驶员数与营运车数的比例应大于1.5)。
|
1、是否所有车辆驾驶员均由企业统一考核录用() 2、驾驶员管理档案是否一人一档,驾驶员的录用、考核记录是否健全() 3、是否100%驾驶员均符合规定要求() 4、驾驶员数与营运车数的比例是否大于1.5()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第3项不合格扣5分;第4项不合格扣5分。 30 3.2 驾驶员作息管理 班车客运、包车客运企业应对家属不在本地的司机和乘务员的住宿、作息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对其它司机和乘务员要有科学的作息要求,并经常检查落实。 检查企业的作息制度和异地司乘人员的食宿场所。 1、企业作息制度是否健全() 2、是否对家属不在本地的司机和乘务员的住宿、作息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司乘人员的住宿场所是否符合要求() 3、其它司乘人员的作息是否按制度规定实施,并有专人负责检查()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5分;第3项不合格扣5分。 20 3.3 行车日志制度 班车客运、包车客运企业应建立驾驶员行车日志制度。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始发站、中途停靠站、终点站、停车时间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技术故障、隐患、事故、道路状况等。 检查驾驶员的行车日志 1、行车日志是否完整、健全()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 10 3.4 * 驾驶员作业管理 企业应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速驾驶。连续行驶3小时应停车休息15分钟,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司机。严禁22时至6时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上行驶。进入高速公路和山区公路行驶的所有客车,禁止乘客站立。 检查企业车辆运行情况和驾驶员行车日志,有关司乘人员交接班或出勤记录。并现场抽查企业5名以上驾驶员 1、企业的司乘人员交接班或出勤记录是否完整() 2、长途车驾驶员是否相对固定() 3、企业有关驾驶员作业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4、抽查驾驶员是否100%知道有关作业管理规定,有无违反规定作业的情况()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5分; 第3项不合格扣10分;第4项不合格扣10分。 35 3.5 驾驶员询问、告知制度 企业应建立驾驶员出车前问询、告知制度,防止司机疲劳、酒后或带病上岗,将有关道路状况及天气预报情况及时告知司机。 检查出车前问询、告知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1、企业是否建立了出车前问询、告知制度() 2、企业出车前问询、告知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5分; 15 3.6 驾驶员动态管理 企业应对驾驶员实行动态考核,对违反交通条例和安全操纵规程,发生行车事故的驾驶员,要及时认真进行处理。经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应及时解聘或调任其他工作。 检查企业对违规驾驶员的处理决定和记录,以及对驾驶员的考核办法、记录和处理结果。 1、企业对违规驾驶员的处理记录是否完整() 2、企业对驾驶员考核制度是否健全() 3、有关考核和处理结果是否完整()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第3项不合格扣10分. 30 3.7 聘用驾驶员报告制度 企业应建立聘用驾驶员报告制度,对聘用或解聘的驾驶员要及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报备。 检查企业聘用驾驶员的报告情况 1、企业是否将所聘用或解聘的驾驶员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进行报备()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 10 3.8 乘务员管理 1、乘务员应具有安全乘车及识别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业务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懂得基本的医疗抢救和事故逃生常识; 2、由企业负责考核和录用,考核录用记录应保存备查。 检查乘务员管理档案,并现场抽查5名以上乘务员 1、企业所有乘务员是否由企业统一考核录用() 2、企业乘务员的招聘记录是否完整() 3、抽查的乘务员是否100%知道有关基本常识()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第3项不合格扣10分。 30 客 运 车 辆 管 理 240分 客 运 车 辆 管 理 240分 4.1 * 车辆状况 企业车辆证照必须齐全,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 抽查企业5辆以上车辆,必须全部合格。 1、抽查车辆证照是否100%齐全有效() 2、抽查车辆的技术等级是否100%达到二级及以上()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 20 4.2 车辆维护 企业应建立车辆各级维护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车辆维护、保养。车辆日常维护、二级维护手续齐全、符合要求。
|
检查企业车辆各级维护制度、车辆维修记录和原始凭证。 1、企业是否建立了车辆各级维护制度() 2、车辆是否按规定里程(时间)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 3、车辆的维护和保养记录、手续是否健全() 4、车辆维护和保养的项目是否齐全()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第3项不合格扣10分;第4项不合格扣10分。 40 4.3 * 生产基地制度 企业在注册地应自有相应的生产基地,其面积至少应是企业车辆投影面积的2倍;在注册地以外的经营发生地,也应自有或租用相应的场地,作为企业回场待班车辆的统一停放和日常维修工作场所。 到企业注册地现场核查其生产基地,并检查基地的产权证明和有关车辆回场停放记录。同时检查企业在注册地以外的经营发生地(包括分公司)自有或长期租赁相应场地的证明。 1、企业在注册地是否自有相应的生产基地,在注册地以外的经营发生地是否自有或租用相应的场地,() 2、基地面积是否达到企业(分公司)车辆投影面积的2倍()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 20 4.4 车辆运行调度 企业及其分公司应设立独立的车辆调度机构,对企业全部车辆进行统一调度管理,以保证车辆的正常运作。 检查企业调度机构的设置文件和车辆调度日志,以及有关车辆运行记录。 1、车辆调度机构设置文件() 2、车辆调度机构是否正常运作() 3、车辆调度日志是否完整()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第3项不合格扣10分。 30 4.5 客运班车营运管理 客运班车应严格按核定的线路、站点运行,不得擅自变更。 检查企业车辆调度和运行记录 1、车辆是否按核定线路、站点运行()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 10 4.6 客运班车中途休息管理 企业应建立长途班车中途休息管理制度,指定中途休息点和司机交接班点。 检查企业班车中途休息管理制度和班车中途休息点台帐。 1、企业是否建立了班车中途休息管理制度() 2、是否对长途客运班车指定中途休息点和司机交接班点() 3、各中途休息点和司机交接班点的车辆到达记录和司乘人员签到或交接班记录台帐是否完整()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5分;第3项不合格扣5分。 20 4.7 * 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 客运班车发车前的报班安全例检必须按照《广东省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办法》和《广东省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技术规范》严格执行。 检查企业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制度。对委托站场完成报班安全例检的,检查企业与有关站场签订的报班安全例检协议。对由企业自行完成车辆报班安全例检的,则检查企业或其指定机构的报班安全例检场地、人员和操作流程。 1、报班安全例检制度是否健全( ) 2、委托站场完成报班安全例检的,是否与有关站场签订报班安全例检的协议( ) 由企业自行完成车辆报班安全例检的,企业或其指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场地和人员() 3、报班安全例检项目和记录是否完整( )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第3项不合格扣10分. 30 4.8 车辆停放管理 企业车辆在每日收车后,应返回企业生产基地或企业规定的其他场地统一停放。 查有关车辆回场停放记录 1、车辆出入场记录是否健全() 2、企业车辆每日收车后是否在生产基地统一停放和从事日常维修工作()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 20 4.9 营运线路管理 企业应根据企业车辆的不同营运线路,分别提出包含线路各路段路面情况、行驶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的营运线路行驶基本要求,供司乘人员参考。 查企业营运线路行车基本要求资料台帐 1、企业营运线路行车基本要求资料台帐是否完整、健全()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 10 4.10 报废车辆管理 企业报废车辆不得转让或移作他用。严禁非法改装、拼装车辆。 检查企业报废车管理制度和有关报废车处理证明,以及车辆改装情况。 1、企业报废车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报废车处理证明是否齐全() 2、企业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问题()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 20 4.11 车辆技术档案管理 客运企业应逐车建立车辆技术档案。 检查企业车辆技术档案 1、企业车辆技术档案是否按一车一档要求建立() 2、车辆技术档案内容是否完整()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
|
20 企业与承包经营者安全责任 70分 5.1 * 企业责任 1、企业应将承包经营车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范围,切实将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承包经营者、承包经营车辆及其司乘人员。2、企业应与承包经营者签订合同,落实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检查企业对承包车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基础台帐,并检查企业与承包经营者签订的关于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的合同,以及其监督实施情况。 1、企业对承包车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企业是否按照有关管理制度落实对承包车的管理() 3、企业是否与承包经营者签订合同,落实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并监督实施()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第3项不合格扣10分。 30 5.2 承包经营者责任 1、承包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2、承包经营者必须按照企业规定,做好车辆的各项维护、保养工作。3、承包经营者必须服从企业经营调度部门的管理,不得擅自改变核定的车辆运行线路和站场。4、企业和承包经营者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承包经营者违反企业有关管理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承包经营者承担直接责任,企业承担管理责任。 检查企业承包车对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使用的司乘人员、车辆保养和维护与守法经营方面的情况。并对承包车辆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检查。 1、企业对承包车管理的各项制度是否得到落实和执行() 2、承包车辆是否按规定的里程(时间)、项目进行保养和维护() 3、承包车辆是否按照核定的线路和站场运行() 4、承包车辆是否按规定配合企业对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第3项不合格扣10分;第4项不合格扣10分。 40 其 它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130分 6.1 会议制度 安委会(领导小组)会议每季1次,企业安全例会每月1次,驾驶员安全会议每月不少于2 次,承包经营者安全会议每月不少于1次。 查安全会议制度和有关的安全会议记录。 1、安全会议制度是否健全( ) 2、有关会议记录是否完整( ) 3、是否按规定召开安全会议()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第3项不合格扣10分. 30 6.2 教育与培训制度 1、对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脱产安全培训教育,每年每人受教育时间不少于16小时。2、培训教育实行专业授课与现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进行。3、培训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道德等。 检查企业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以及各种培训教育的记录、培训教育的的方式和培训教育的内容。 1、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是否健全( ) 2、有关司机教育和培训记录是否完整( ) 3、培训教育内容是否全面() 4、培训教育是否以脱产形式,采用专业授课与现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进行()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第3项不合格扣10分;第4项不合格扣10分。 40 6.3 监督检查制度 企业对本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重点部位、人员、班线进行重点检查,并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查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企业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1、监督检查制度是否健全( ) 2、企业安全监督检查记录是否完整( )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 20 6.4 车辆牌证管理制度 车辆牌证管理制度:企业应指定专门部门专人负责车辆营运牌证的统一管理。车辆发班时由驾驶员统一领取,车辆收班后,由驾驶员将营运牌证统一交回企业保管,有关管理人员应做好牌证收发记录。 检查企业车辆牌证管理部门和有关牌证收发原始记录,以及企业车辆牌证台帐。 1、企业车辆牌证台帐是否健全() 2、企业车辆营运牌证是否由专门部门统一管理() 3、车辆营运牌证是否按规定进行收、发管理()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第3项不合格扣10分。 30 6.5 基础资料 各种安全记录、台帐、档案齐全、规范,报表及时、准确。 按要求检查企业各类基础台帐。 1、各种安全记录、台帐、档案齐全、规范,报表及时、准确() 第1项中每缺一项基础资料扣1分,扣满10分为止; 10 企业风险防范和事故处理 、 统计 130分 7.1 * 企业风险防范 1、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2、企业必须将其所有营运车辆全部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范围。
|
检查企业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和对车辆实行统一安全管理情况。 1、企业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是否合理、有效() 2、是否对所有车辆实行统一的安全管理()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 20 7.2 企业责任赔偿能力 企业应具备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责任赔偿能力,并按规定足额办理企业车辆安全保险。 对企业责任赔偿能力进行评估,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足额办理安全保险。 1、企业是否有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责任赔偿能力() 2、企业是否按规定为车辆足额办理了安全保险() 3、企业对已发生的事故是否都承担了赔偿责任()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第3项不合格扣10分。 30 7.3 事故处理 1、发生行车事故,驾驶员和乘务员应以最快的方式将发生事故的车号、班次、时间、地点、受损情况、救助要求、事故原因等向当地公安交警和企业报告。2、事故发生后,司乘人员应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尽力抢救受伤人员,认真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蔓延扩大。3、企业相关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企业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场。 现场抽查5名以上驾驶员和乘务员。检查有关事故处理档案。 1、被抽查的司乘人员是否100%知道有关操作程序() 2、企业相关人员在事故发生后,是否能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 20 7.4 重特大事故管理 重大及以上事故必须一事一档。重大、特大事故处理完结后,企业应在事故调解赔偿完毕或法院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写出事故处理的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报企业注册地交通主管部门。 检查重、特大事故档案和有关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 1、重大及以上事故是否一事一档() 2、重、特大事故是否有相应的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 20 7.5 事故统计、事故报告 申报企业事故统计月报表、年报表,以及当年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情况必须完整,并按规定时间报交通主管部门。对发生人员现场死亡的事故,企业应在接报一小时内向企业注册地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检查安全事故统计、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事故登记台帐、事故档案和企业事故统计报表,以及事故上报和处理记录 1、安全事故统计、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是否健全( ) 2、事故上报和处理记录是否完整( ) 3、企业事故登记台帐、事故档案和事故统计报表是否完整() 4、事故统计报表和重大及以上事故是否按时上报() 第1项不合格扣10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第3项不合格扣10分; 第4项不合格扣10分。 40 安全考核指标 100分 8.1 * 责任事故率 年度责任事故频率小于1.5次/百万车公里 查企业年度安全报表 年度责任事故频率是否小于1.5次/百万车公里() 1、符合规定的指标按标准分给分; 2、每发生一次主责及以上重大事故扣5分; 3、每发生一次主责及以上特大事故扣20分; 4、企业上年度发生同责及以上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群死群伤特大事故的一票否决,本次安全考核不合格。 40 8.2 * 责任事故死亡率 年度责任事故死亡率小于0.3 人/百万车公里 查企业年度安全报表 年度责任事故死亡率是否小于0.3 人/百万车公里() 30 8.3 * 责任事故伤人率 年度责任事故伤人率小于1.6 人/百万车公里 查企业年度安全报表 年度责任事故伤人率是否小于1.6 人/百万车公里() 30 考核日期:年月日 说明:1、本考核表实行1000分制,考核得900分以上的为优秀、701-900分为合格、70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2、本表中带“*”号的考核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即一项考核不合格,则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不合格。 3、每个考核项目所需检查核实的文件或记录只要有一项不具备,则该项目考核不合格。
|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委): 现将《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辖区内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进行学习,并认真贯彻实施。 广东省交通厅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1.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所指的安全生产管理,是指以保障客运行车安全为中心内容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本规范所称企业车辆是指车辆行驶证上“车主”栏为该企业名称的车辆。 3.本规范适用于我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包括班车客运企业、包车(含旅游)客运企业和出租车客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4.基本要求 4.1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4.2企业应按照本规范要求将安全制度落实到所有从业人员和企业车辆。 5.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5.1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法人代表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担任,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任常务副主任或副组长。 5.2企业应逐级设立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 5.3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5.3.1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出租车客运企业按每50辆营运车、其余企业按每30辆营运车1人配备,但不得少于1人。 5.3.2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运输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6.安全生产职责 6.1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体制。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6.2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7.客运从业人员管理 7.1驾驶员管理 7.1.1驾驶员必须具有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营运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同时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应聘大型客车驾驶员还必须具备安全行车3年以上客车驾驶经历。 7.1.2企业车辆的驾驶员应由企业考核录用,有关考核录用记录应保存备查。 7.1.3班车客运、包车客运企业应对家属不在本地的司机和乘务员的住宿、作息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对其他司机和乘务员要有保证充足睡眠时间的作息要求。 7.1.4班车客运、包车客运企业应建立行车日志制度。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始发站、中途停靠站、终点站、停车时间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技术故障、隐患、事故、道路状况等。 7.1.5企业应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速驾驶。连续驾驶3小时应停车休息15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长途营运客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司机。严禁22时至6时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上行驶。进入高速公路和山区公路行驶的所有客车,禁止乘客站立。 7.1.6企业应建立驾驶员出车前问询、告知制度,防止司机疲劳、酒后或带病上岗,将有关道路状况及天气预报情况及时告知司机。 7.1.7企业应对驾驶员实行动态考核,对违反交通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行车事故的驾驶员,要及时认真进行处理。经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应及时解聘或调任其他工作。 7.1.8企业应建立聘用驾驶员报告制度,对聘用或解聘的驾驶员要及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报备。 7.2乘务员 7.2.1应具有安全乘车及识别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基本业务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7.2.2应懂得基本的医疗抢救和事故逃生常识。 7.2.3由企业负责考核和录用,考核录用记录应保存备查。 8.客运车辆管理 8.1客运车辆应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18565)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CB7258-97)等有关规定,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证照齐全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