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审定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的复函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审定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的复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审定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的复函

  (粤办函〔2012〕351号)


  

  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

  

  粤交费〔2012〕300、301、302、314、315、316、321、329、330、331、332号请示收悉。根据省人民政府意见,函复如下:

  

  一、同意我省高速公路收费项目按照以下原则统一收费标准:

  (一)收费费率按四车道0.45元/车公里、六车道以上0.6元/车公里执行,一至五类车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3.5。

  (二)互通立交匝道按平均长度折半计入收费里程,每条匝道长度从匝道收费站中心桩号起计算至匝道与主线连接处。

  (三)收费金额以1元为最小计费单位,四舍五入取整。

  

  二、同意来文审定的各高速公路收费项目具体收费标准,相关事宜,请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上述收费标准,从2012年6月1日零时起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审定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的复函
广东省政府
粤办函[2012]351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用土地管理费提取标准问题的函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24.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