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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地税局
文 号:桂地税函[2002]155号
发布日期:2002-4-4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2]208号)转发给你局,请认真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比例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