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修订〈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请和审批工作规程〉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粤建建字[2007]2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广州市市政园林局主管本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园林绿化三级企业资质的审批工作,并负责对本市范围内的园林绿化企业实施行业管理。
二、建设部2007年2月修订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凡申请核定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企业,应按新的资质标准予以核定。原广州市市政管理局市园林局于1997年11月印发的《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四级企业资质标准》(试行)同时作废。
三、申请核定城市园林绿化三级资质等级的园林绿化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新)》一式三份及电子文件一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信息录入表》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可从广州市政园林网站www.gzszyl.gov.cn下载)。
2、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及经营手册(针对申请升级企业)。
3、企业设立批准文件(针对有上级主管单位的企业,或者由其它企业或部门转化、改制的企业)。
4、企业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5、由财局或具有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证明。
6、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由人事部门或人事部门认可的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企业经理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经历及证明材料。
7、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专业人员的由人事部门或人事部门认可的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
8、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
9、企业社保证以及由社保部门确认的最近3个月职工参保名单;如果企业已修改网上查询密码,应在申请期间提供密码给经办人员,以便核实。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
10、其他文件、证明材料。
四、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园林绿化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五、为贯彻国家建设部与省建设厅有关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我局将于2007年6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开展广州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就位换证工作(具体办理程序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准备,按时办理资质就位换证,逾期未办理者原资质证书失效。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