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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文 号:筑房发[2001]210号 发布日期:2001-12-7 执行日期:2001-12-7 生效日期:1900-1-1 根据《贵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兹将南明区岩区地域范围内房屋拆迁各类补贴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煤气户 每户2330元 二、电热户 每户迁移费1500元 过渡期间电热补贴费每户1500元 三、电 话 每部300元(不含分机) 四、有线电视 每户200元 五、独立电表 每户500元 六、独立水表 每户500元 七、待工人员最低月工资标准 260元/人·月 八、货币安置购房期间临时补贴费:非住宅按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发三个月;住宅按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发三个月。 九、畜圈:100元/平方米——一160元/千方米 十、门楼:500元/个 十一、水泥空心砖围墙:120元/立方米 十二、红砖砌围墙:183元/立方米 十三、石块砌围墙:170元/立方米 十四、石砌堡坎、水沟、挡土墙:130元/平方米 十五、红砖、石砌、水泥粉面水沟:130元/平方米 十六、水泥院坝(100毫米厚): 30 元/平方术 十七、石基础(未建房):110元/立方米 十八、砖基础(未建房):165元/土方米 十九、毛石混凝土基础(未建房):200元/立力米 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房屋拆迁各类补贴费发放标准 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筑房发[2001]2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