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城镇住宅标准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城镇住宅标准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城镇住宅标准的规定》(国发〔1983〕193号),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计标(1984)774号文件,现就严格控制城镇住宅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省黔府〔1982〕50号文和黔府办〔1983〕50号文规定的一、二类职工住宅面积标准与国务院文件规定不符,均停止执行。全省城镇和各工矿区住宅,平均每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一类住宅,平均每套建筑面积42-45平方米;二类住宅,平均每套建筑面积45-50平方米,这两类住宅适用于一般职工。在一个单位或一个工矿企业内,同一类标准的住宅中,在不超过总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可适当设计和建造不同户型的住宅,并可设少量的三室户,以照顾某些家庭人口较多的实际情况。
  
  三类住宅和四类住宅,平均每套建筑面积与适用范围,仍按黔府〔1982〕50号文执行。三、四类住宅建筑面积标准为最高指标,即同一类标准的住宅中,各户的建筑面积均不得超过规定的指标。
  
  在全国及我省住宅分配标准未颁发之前,上述标准可暂作为分配控制标准。每户超标准的住房应按照黔府办〔1983〕50号文件的处理办法认真处理。鉴于目前缺房严重,分配住房要从实际出发,既要考虑级别、职务和职称,又要考虑可能。这个控制指标不是分配住宅的必达指标,不一定到了那一级就要分配到那一类住房。
  
  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标准,不得另行制定超过国家统一规定的住宅建筑面积标准。在当前我省住房紧张的情况下,主要以建一、二类住宅为主,对于需要建造三、四类住宅的,要单独列出,按隶属关系,分别报省、地计委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对近几年住宅建设较多的机关、单位要从严掌握。凡超过标准或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的住宅一律不准建设,凡任意突破住宅建筑面积标准的,要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批准者的责任。
  
  三、各类住宅建筑面积标准的规定,均按墙厚24厘米计算,由于墙厚增加,其建筑面积可相应增加。
  
  住宅层高按2.8米计算,如采用2.8米以下(不含2.8米)层高时,其所节约的投资,可作为增加建筑面积之用,但每户增加数量最多不超过3平方米。
  
  对于必须设置电梯的高层住宅,由于增加了电梯间及通道,可适当增加平均建筑面积,但每户不得超过6平方米。
  
  厨房使用煤气(天然气、石油气)灶的一、二、三类住宅,每户可设一个阳台;厨房使用煤灶的一、二、三类住宅,厨房外可另增设一个辅助台。四类住宅每户可设两个阳台。但每个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符合上述规定的阳台,其面积可不计入规定的各类住宅建筑面积之内。
  
  各类住宅的必要设施仍按黔府〔1982〕50号文执行。
  
  四、除按规定不计入各类住宅建筑面积的阳台外,住宅建筑面积均按原国家经委基建办公室〔82〕经基设字58号文(《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分户门以外的公用楼梯、平台、走道、设施的建筑面积应平摊到每户的建筑面积之内。
  
  五、各地、州(市)和省直各部门要对一九八一年以来本地区、本部门的住宅建筑面积标准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城镇住宅标准的通知
贵州省政府
黔府[1984]76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贵州省商贸计量管理办法   下一条: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规定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39.8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