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函〔2012〕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为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

  


  
1 范围

  


  本大纲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以下简称评审人员)的基本条件、培训大纲和考核要求。本大纲适用于评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评审人员培训包括初次培训、再培训和年度教育。

  

  
2 基本条件

  


  2.1初次培训条件

  

  2.1.1具有化学、化工或安全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2.1.2从事危险化学品或化工行业安全相关的技术或管理等工作经历3年(含)以上。

  

  2.2再培训条件

  

  2.2.1经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考核取得评审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2.2.2每年至少参与完成2个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安全标准化)评审或诊断工作。

  

  2.2.3完成网上课堂自学的年度教育。

  

  
3 培训大纲

  


  3.1培训要求

  

  3.1.1应按照本大纲的规定对评审人员进行初次培训、再培训和年度教育。再培训周期为3年,再培训周期内未达到2.2.2和2.2.3项要求的评审人员应重新参加初次培训。

  

  3.1.2评审人员培训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职业道德教育、安全标准化标准和评审方法等方面的培训。

  

  3.1.3初次培训和再培训采用集中授课、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方式,年度教育采取网上课堂自学方式。

  

  3.1.4采用化学品登记中心编写,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定推荐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培训教材。

  

  3.1.5通过培训,评审人员应掌握安全标准化的要求、程序和方法,以及达标评审的原则、要求、程序和方法。

  

  3.2培训内容

  

  3.2.1基础知识

  

  (1)安全标准化发展历程;

  

  (2)安全标准化的重要意义;

  

  (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

  

  (4)现代先进安全管理理念与方法。

  

  3.2.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相关内容解读;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等文件;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

  

  (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09〕1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等文件;

  

  (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以下简称《评审管理办法》)解读;

  

  (6)新出台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2.3安全标准化标准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核心要素等内容;

  

  (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要求等内容;

  

  (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包括风险管理、安全文化、安全仪表系统与功能安全管理体系、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泄露检测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职业健康、事故与应急等内容。

  

  3.2.4安全标准化评审

  

  (1)评审基础知识,包括评审定义、目的、依据等内容;

  

  (2)评审原则;

  

  (3)评审程序,包括评审过程、检查表编制等内容;

  

  (4)评审方法与技巧,包括查文件、提问、现场查看等方法,抽样技巧,氯碱、合成氨、涂料等典型行业领域和有关“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企业的评审重点等内容。

  

  3.2.5评审要求

  

  (1)评审人员要求,包括资质、能力等内容;

  

  (2)评审工作要求;

  

  (3)评审质量要求;

  

  (4)评审纪律要求;

  

  (5)职业道德要求;

  

  (6)法律责任等。

  

  3.2.6行业实施指南

  

  (1)氯碱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2)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3)硫酸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4)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5)溶解乙炔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6)电石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等。

  

  3.2.7管理信息系统※

  

  (1)系统作用;

  

  (2)系统组成;

  

  (3)各级用户的权限;

  

  (4)操作流程与方法。

  

  注:标注※的内容暂不纳入考核(下同),待管理信息系统建成后实施。

  

  3.2.8典型案例分析※

  

  (1)地方安全监管部门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典型案例介绍;

  

  (2)达标企业达标创建典型案例介绍;

  

  (3)评审人员评审咨询典型案例介绍;

  

  (4)其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化工作典型案例介绍。

  

  3.3再培训与年度教育内容

  

  3.3.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

  

  3.3.2新出台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3.3.3安全标准化新政策和要求。

  

  3.3.4有关安全标准化工作典型案例分析。

  

  3.3.5近3年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3.4培训学时安排

  

  3.4.1初次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8学时,具体培训学时不少于表1的具体规定。

  

  3.4.2再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6学时,具体培训学时不少于表2的具体规定。

  

  3.4.3每月网上课堂自学时间不少于2学时。

  

  表1  评审人员培训学时安排

  

  

项目

培训内容

学时

需增加学时

基础知识

安全标准化发展历程及重要意义

0.5

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及

现代先进管理方法与理念

0.5

安全标准化政策与要求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解读

2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1

安全标准化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

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14

安全标准化评审

评审基础知识

1

评审原则

1

评审程序

2

2)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解读(2学时)

评审方法与技巧

2

评审要求

评审要求

2

行业实施指南

氯碱、合成氨、硫酸、涂料、溶解乙炔、电石等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4

管理信息系统

系统作用

0.5

系统组成

0.2

用户权限

0.3

操作流程与方法

1

※典型案例分析

典型案例分析(视需要增加内容)

4

复习与考试(4学时)

复习

2

考试

2

合计

38

4



  

  表2  评审人员再培训学时安排

  

  

项目

培训内容

学时

再培训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

2.有关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3.安全标准化新政策和要求。

4.有关安全标准化工作新典型案例分析。

5.近3年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14.5

考试

1.5

合计

16



  

  
4 考核要求

  


  4.1考核办法

  4.1.1考核的分类和范围

  4.1.1.1.评审人员考核分为初次培训考核、再培训考核及年度教育考核。

  4.1.1.2评审人员的考核范围应符合本大纲4.2的规定。

  4.1.2考试方式

  4.1.2.1初次培训考核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1.2.2再培训考核为开卷考试,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考试时间为90分钟。

  4.1.2.3年度教育考核以网上课堂自学时间及考试为依据,自学时间符合本大纲第3.4条规定,且考试达到80分为合格。

  4.1.2.4考核不合格者1年内允许补考。

  4.1.2.5学习纪律作为最终考核的重要依据,计算考试成绩时迟到、早退按0.5分/次,缺课按2分/学时扣除;迟到、早退超过30%的人员,或缺课8学时以上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2考核要点

  4.2.1基础知识

  (1)了解安全标准化发展历程;

  (2)掌握安全标准化重要意义;

  (3)清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

  (4)了解现代先进管理方法与理念。

  4.2.2安全标准化政策与要求

  (1)掌握危险化学品企业主体责任要求;

  (2)理解国务院、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

  (3)掌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

  4.2.3安全标准化标准

  (1)掌握安全标准化有关名词和术语;

  (2)掌握安全标准化原则;

(3)掌握安全标准化建设程序;

  (4)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框架结构;

  (5)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内容。

  4.2.4安全标准化评审

  (1)了解评审基本知识和定义;

  (2)掌握评审原则、依据、目的;

  (3)掌握评审程序、方法和技巧;

  (4)掌握评审证据的获取原则;

  (5)掌握否决项与扣分项的判定原则。

  4.2.5评审要求

  (1)掌握评审人员要求;

  (2)掌握评审工作要求;

  (3)掌握评审质量要求;

  (4)掌握评审纪律要求;

  (5)理解法律责任等。

  4.2.6行业实施指南

  (1)了解氯碱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特色要求;

  (2)了解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特色要求;

  (3)了解硫酸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特色要求;

  (4)了解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特色要求;

  (5)了解溶解乙炔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特色要求;

  (6)了解电石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特色要求等。

  4.3再培训考核要点

  4.3.1了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

  4.3.2理解有关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4.3.3掌握安全标准化新政策和要求。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函〔2012〕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为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

  


  
1 范围

  


  本大纲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以下简称评审人员)的基本条件、培训大纲和考核要求。本大纲适用于评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评审人员培训包括初次培训、再培训和年度教育。

  

  
2 基本条件

  


  2.1初次培训条件

  

  2.1.1具有化学、化工或安全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2.1.2从事危险化学品或化工行业安全相关的技术或管理等工作经历3年(含)以上。

  

  2.2再培训条件

  

  2.2.1经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考核取得评审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2.2.2每年至少参与完成2个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安全标准化)评审或诊断工作。

  

  2.2.3完成网上课堂自学的年度教育。

  

  
3 培训大纲

  


  3.1培训要求

  

  3.1.1应按照本大纲的规定对评审人员进行初次培训、再培训和年度教育。再培训周期为3年,再培训周期内未达到2.2.2和2.2.3项要求的评审人员应重新参加初次培训。

  

  3.1.2评审人员培训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职业道德教育、安全标准化标准和评审方法等方面的培训。

  

  3.1.3初次培训和再培训采用集中授课、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方式,年度教育采取网上课堂自学方式。

  

  3.1.4采用化学品登记中心编写,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定推荐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培训教材。

  

  3.1.5通过培训,评审人员应掌握安全标准化的要求、程序和方法,以及达标评审的原则、要求、程序和方法。

  

  3.2培训内容

  

  3.2.1基础知识

  

  (1)安全标准化发展历程;

  

  (2)安全标准化的重要意义;

  

  (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

  

  (4)现代先进安全管理理念与方法。

  

  3.2.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相关内容解读;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等文件;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

  

  (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09〕1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等文件;

  

  (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以下简称《评审管理办法》)解读;

  

  (6)新出台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监总厅管三函[2012]68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式样的通知   下一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分办法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47.6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