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08年第14号――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第一批)名单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及安全管理炼铁炼钢考评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8〕27号)的有关规定,核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总厂二分厂等12个炼钢炼铁单元为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第一批),现予以发布。 附件: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第一批)名单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第一批)名单 1.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总厂二分厂 2.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 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炼钢厂 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炼钢厂 5.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炼钢连轧厂 6.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 7.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提钒炼钢厂 8.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分厂 9.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分厂 10.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炼铁总厂 11.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钢轧总厂 12.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炼钢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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