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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准GB/T 19088-2008《地理标志产品 金华火腿》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复函 (国标委农函[2009]23号) 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 你工作组《关于报送GB/T 19088-2008<地理标志产品 金华火腿>第1号修改单的函》(原产地域标发[2009]16号)收悉。经研究,批准GB/T 19088-2008《地理标志产品 金华火腿》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于批准之日起实施,并在《中国标准化》杂志2009年第6期上公布。 附件:GB/T 19088-2008《地理标志产品 金华火腿》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GB/T 19088-2008《地理标志产品 金华火腿》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4月15日批准,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GB/T 19088-2008《地理标志产品 金华火腿》国家标准修改内容如下: 一、前言部分 “--依据GB2730-2005《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将理化、卫生指标合并为理化指标,并增加了“过氧化值”、“酸价”、“三甲胺氮”、“铅”、“无机砷”、“镉”、“总汞”、“亚硝酸盐残留量”八项指标;” 修改为: “--依据GB2730-2005《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将理化、卫生指标合并为理化指标;” 二、理化指标 表2 理化指标
修改为: 表2 理化指标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准GB/T 19088―2008《地理标志产品金华火腿》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复函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标委农函[2009]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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