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和经费执行情况实施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7]29号)》有关要求,为规范和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任务的完成,经研究,决定对2007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 (一)项目计划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对项目实施阶段的确认情况,掌握项目的完成情况;检查项目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了解项目编制的质量状况。 (二)检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经费的分解下达及拨付情况;经费的使用范围及列支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按照规定时限报送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经费的管理和核算是否符合规定;项目及经费的调整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经费有无截留或挪用等违规问题。 二、检查的对象 承担2006、2007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且2007年经费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 三、检查的范围 (一)2006年、2007年度下达的相关批次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二)2007年度下达的相关批次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 四、检查的时间 从2009年12月15日开始,至2010年1月15日结束。 五、检查的方法 (一)实地检查、委托检查、走访调研、听取汇报、电话沟通等。 (二)对行业部门、技术委员会、研究院所等单位,如涉及分层下达项目任务且项目经费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实施延伸检查。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受检单位名单见附件1)应在按照国家标准委《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和经费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09]2号)要求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此次检查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做好准备。 (二)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将派出6个检查工作组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请各单位提供必要的检查工作环境和条件,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请填写计划和经费执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账册、凭证等,做好配合工作。 (三)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提出整改方案,并在检查结束之前,将具体整改措施及项目执行承诺方案提交检查工作组。 质检总局联系人:雷奋强、王珏彬 联系电话:82262068、82262166 国家标准委联系人:孙旭亮、李芹 联系电话:82262615、82262600 附件1:受检单位名单 附件2:受检单位计划和经费执行情况汇总表(包括四个表) 二00九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1:受检单位名单 分组 项目承担单位 备注 1. 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 2.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 3. 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 4. 北京中交国通智能交通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5. 北京中交华安科技有限公司 6. 锅容标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7.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8. 国家机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9.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10.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11. 交通部 12.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 13. 铁道科学研究院标准计量研究所 14.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15. 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 16.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17. 中国包装联合会 18.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液化石油气钢瓶专业委员会 19.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20.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21.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22.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23.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24.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25.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26. 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 27. 国家林业局 28. 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9.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30. 民政部 31.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32.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33. 水利部 34. 卫生部 35. 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36. 中国花卉协会 37.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38. 中国康复器具协会 39. 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 40.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局 41.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42.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4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 44.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45.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46.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47.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48.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49.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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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 51. 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52.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 53. 北京信标委信息中心 54. 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 55.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56. 国家体育总局 57. 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 58. 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 59. 皮革和制鞋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60. 轻工业塑料加工应用研究所 61. 全国畜牧兽医总站 62. 商务部 63. 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64. 中纺标(北京)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65.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66. 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 67. 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 68.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69. 中国科技信息所 70. 中国气象局 71.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72. 中国商业联合会 73.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74. 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 75. 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76.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77. 能源国家标准全国宣贯协作网 78. 中国标准出版社 79. 中国标准化协会 80.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81.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82.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83.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84. 中国纤维检验局 85. 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 86. 黑龙江省乳品工业技术开发中心 87. 机械科学研究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 88.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89.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90.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中心 91. 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 92. 洛阳西苑车辆与动力检验所有限公司 93. 洛阳轴承研究所 94.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95. 全国耐火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96. 沈阳变压器研究所有限公司 97. 沈阳化工研究院 98. 郑州机械研究所 99. 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 100. 中橡集团沈阳橡胶研究设计院 101. 全国电动工具标委会 102. 上海材料研究所 103. 上海电缆研究所 104.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 105. 上海化工研究院 106. 上海内燃机研究所 107. 上海市服装研究所 108. 上海香料研究所 109. 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 110. 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 111. 国家刀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12. 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 113. 河北省标准化协会 114. 机械工业量具量仪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115. 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 116. 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17.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 118. 西安电瓷研究所 119. 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 120.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炉及工业炉分会 121.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122.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123.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124. 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 125.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 126. 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 127.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128. 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 已检查 129. 桂林电器科学研究所 已检查 130. 全国绝缘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已检查 附件2: 国家标准制修订基本情况调查表(表一) 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承担单位名 称(全称) 联系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项目经费情况(万元) (2007年度至2009年9月30日) 承担项目数量 - 其中:制定数量 修订数量 本期经费拨款 总额 - 本级本期 拨款金额 (表二) 上期结余金额 本级本期支出金额 本级本期结余金额 - 本期应下拨金额 (表三) 上期应拨未拨金额 本期实际下拨金额 未下拨金额 - 表1注: 1 、“本期”指:2007年度预算拨付的标准制修订经费的收入情况及其在2007年至2009年9月30日期间的支出情况;“上期”是指2006年度标准制修订经费截止2007年9月30日期间的预算执行情况,“上期结余” 指:2006年度拨付的标准制修订经费截止2007年9月30日的结余情况,结余数据以单位2007年上报总局的自查数据为准填列。 2、本期经费拨款总额=本期本级拨款金额(表二)+本期应下拨金额(表三) 3、 本级本期结余金额=上期结余金额+本级本期拨款金额(表二)- 本级本期支出金额 4 、未下拨金额=上期应拨未拨金额+ 本期应下拨金额(表三)-本期实际下拨金额 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本级支出情况表(表二) 期间:2007年度至2009年9月30日 项目 单位上期结余数 07年单位本期批准预算数 单位填报支出数 单位填报结余数 专项经费 配套资金 合计 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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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资金 合计 专项经费 配套资金 合计 专项经费 配套资金 合计 (一)资料费 (二)设备费 (三)试验验证费 (四)差旅费 (五)会议费 (六)劳务费 (七)专家咨询费 (八)公告费、印刷费 (九)宣传推广费 (十)其他费用 支出合计 - - - - 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下拨情况表(表三) 期间:2007年度日至2009年9月30日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 序号 经费下拨单位名称 经费预算安排 未拨款原因说明 上期应拨 未拨金额 本期应拨 金额 本期实拨 金额 期末未拨 金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说明:本表反映财政专项经费实际下拨情况。 表1、2、3注:我局曾派出检查组对2006年拨付的标准制修订专项经费截止2007年9月30日期间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本次检查2007年度标准制修订的预算执行情况。对2006年拨付的经费余额要连续反映,2006年拨付的经费余额以2007年单位向总局上报自查数据为准。本期支出应填列口径为2007年度至2009年9月30日期间支付的2006年拨入经费结余与2007年拨入经费相对应的支出,不包括与2008年拨入经费相对应的支出。 2006、2007年度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进度情况(表四) 序号 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归口 进度 尚未完成(包括起草、征求意见、审查阶段) 已报主管部门 已报标准委(包括标准审查部、委内业务部) 若已批准发布,请填写标准号 项目撤销 项目延期 延期项目预计完成时间 1 20067248-Q-339 ××× ××× 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2 20070151-T-339 ××× ××× 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GB/T 12345-2007 注:请项目单位逐项填写计划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归口,并依据实际情况在进度栏里划“√”或写入标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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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和经费执行情况实施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7]29号)》有关要求,为规范和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任务的完成,经研究,决定对2007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 (一)项目计划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对项目实施阶段的确认情况,掌握项目的完成情况;检查项目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了解项目编制的质量状况。 (二)检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经费的分解下达及拨付情况;经费的使用范围及列支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按照规定时限报送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经费的管理和核算是否符合规定;项目及经费的调整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经费有无截留或挪用等违规问题。 二、检查的对象 承担2006、2007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且2007年经费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 三、检查的范围 (一)2006年、2007年度下达的相关批次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二)2007年度下达的相关批次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 四、检查的时间 从2009年12月15日开始,至2010年1月15日结束。 五、检查的方法 (一)实地检查、委托检查、走访调研、听取汇报、电话沟通等。 (二)对行业部门、技术委员会、研究院所等单位,如涉及分层下达项目任务且项目经费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实施延伸检查。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受检单位名单见附件1)应在按照国家标准委《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和经费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09]2号)要求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此次检查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做好准备。 (二)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将派出6个检查工作组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请各单位提供必要的检查工作环境和条件,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请填写计划和经费执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账册、凭证等,做好配合工作。 (三)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提出整改方案,并在检查结束之前,将具体整改措施及项目执行承诺方案提交检查工作组。 质检总局联系人:雷奋强、王珏彬 联系电话:82262068、82262166 国家标准委联系人:孙旭亮、李芹 联系电话:82262615、82262600 附件1:受检单位名单 附件2:受检单位计划和经费执行情况汇总表(包括四个表) 二00九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1:受检单位名单 分组 项目承担单位 备注 1. 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 2.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 3. 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 4. 北京中交国通智能交通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5. 北京中交华安科技有限公司 6. 锅容标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7.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8. 国家机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9.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10.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11. 交通部 12.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 13. 铁道科学研究院标准计量研究所 14.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15. 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 16.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17. 中国包装联合会 18.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液化石油气钢瓶专业委员会 19.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20.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21.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22.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23.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24.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25.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26. 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 27. 国家林业局 28. 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9.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30. 民政部 31.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32.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33. 水利部 34. 卫生部 35. 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36. 中国花卉协会 37.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38. 中国康复器具协会 39. 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 40.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局 41.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42.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4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 44.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45.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46.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47.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48.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49.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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