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GB 8233―2008《芝麻油》国家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gb 8233-2008《芝麻油》国家标准已于2008年6月27日发布,2009年1月1日起实施。近期部分企业反映,按新标准组织生产和重新印制产品标签有一定的难度,由于准备和调整的时间不足。为尽可能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同时有利于《芝麻油》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和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经商国家粮食局,gb8233-2008《芝麻油》国家标准原定实施日期不变,对带有旧标签标识的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经向所在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可以延期使用,但必须于2009年6月1日前用完。 请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真做好标准实施的宣贯工作,积极帮助企业整改,严格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二00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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