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迟实施《大豆油》、《花生油》国家标准以及明确食用植物油标签中“原产国”标注方式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迟实施《大豆油》、《花生油》国家标准以及明确食用植物油标签中“原产国”标注方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花生油》(GB1534-2003)和《大豆油》(GB1535-2003)两项国家标准已于2003年11月11日发布,2004年5月1日起实施,但近期部分企业反映,按新标准组织加工生产和重新印制产品标签有一定的难度,准备和调整的时间不足。近日,国家粮食局又提出延迟大豆油和花生油国家标准实施日期的建议,并就标准中有关食用植物油标签中“原产国”标注方式的问题提出建议。
  
  为了便于这两项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现就推迟《花生油》、《大豆油》国家标准实施和有关食用植物油标签中“原产国”标注方式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花生油》(GB1534-2003)和《大豆油》(GB1535-2003)两项国家标准的实施日期延迟至2004年10月1日。
  
  二、食用植物油“原产国”标注方式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将“原产国:原料产于××国”字样直接喷印在标签中。
  
  (二)比照生产日期的标注方式,在标签中印上“原产国:见瓶(或桶等)××处”,再在包装的相应部位喷印上“原产国:原料产于××国”字样。
  
  请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真做好标准实施的宣贯工作,积极帮助油脂加工企业整改,严格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二00四年六月四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迟实施《大豆油》、《花生油》国家标准以及明确食用植物油标签中“原产国”标注方式的通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标委农轻[2004]54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为从事标准化工作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   下一条: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延期实施国家标准《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的复函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