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央直属企业,各直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出版社、中国标准化协会、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为了指导"十一五"期间我国标准化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标准战略,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实现标准化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国家标准委组织编制了《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现印发你们。请你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二〇〇六年) 目录 一、序言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结合标准化工作实际制定了《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规划未来五年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发展重点。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场为导向,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自主创新,全面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增强全社会标准化意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标准化活动。以科研促进标准化工作跨越式发展,不断提高我国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和标准的市场适用性,着力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地位和作用,提升我国产业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增强标准的市场适用性。标准化工作应密切与市场的联系,及时反映市场需求和变化,为市场主体和市场监督管理提供服务,为市场准入和规范市场秩序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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