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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家用电器行业开展公开征集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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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体制创新,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直接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探索标准化工作市场取向改革的路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现开展家用电器行业'公开征集家用电器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的试点工作。
  此次公开征集家用电器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的工作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整体工作进行领导与监督,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国家用电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说明见附件。
  请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并给予支持,共同做好公开征集有关家用电器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的工作。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关于公开征集家用电器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的工作说明
为了进一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充分发挥企业及社会各方面直接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积极性,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开展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一批家用电器领域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的试点工作。工作事项说明如下:
一、参与范围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涉及家用电器的生产、研究、检测等业务的、具有一定技术实力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公开征集家用电器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的工作,优先鼓励企业积极参与。
二、公开征集起草单位的国家标准项目及说明
本次公开征集起草单位的国家标准项目共8项:
1、《家用废弃食物处理器》(制定)
本标准将对家用废弃食物处理器的术语定义、产品分类、型号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识、使用说明、包装储运等技术内容进行规定。
2、《电水壶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制定)
本标准将对电水壶的术语定义、产品分类、型号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识、使用说明、包装储运等技术内容进行规定。
3、《电冰箱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修订GB/T9098-1996)
本标准将对电冰箱压缩机的术语定义、产品分类、型号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储运等技术内容进行修订,以适应产品技术发展水平。
4、《冷热饮水机》(制定)
本标准将对冷热饮水机的术语定义、产品分类、型号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识、使用说明、包装储运等技术内容进行规定,包括与饮用水接触的材料的卫生安全性等技术要求。
5、《加湿器性能技术要求》(制定)
本标准将对加湿器的术语定义、产品分类、型号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识、使用说明、包装储运等技术内容进行规定。
6、《移动式空调器通用技术要求》(制定)
本标准将对移动式空调器的术语定义、型号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识、使用说明、包装储运等技术内容进行规定。
7、《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安装规范》(修订GB17790-1999)
本标准修订时将对家用空调、安装附件、安装位置的选择、安装工序、安装人员等提出要求,并根据目前空调器产品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修改相关技术内容。
8、《浴室电加热器具(浴霸)通用技术要求》(制定)
本标准将对浴室加热器的术语定义、产品分类、型号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识、使用说明、包装储运等技术内容进行规定。
三、工作程序
1、申请承担以上某项家用电器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须认真填写公开征集国家标准起草单位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并于2006年6月30日前报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会同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评议,通过对报名单位承担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能力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国家标准起草单位;
3、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确定后须向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供标准立项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立项。
四、工作要求
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立项任务下达后,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与标准项目起草单位签订工作协议;
2、标准项目起草单位要成立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不少于3个单位),按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和规定起草国家标准草案,工作组应具有行业代表性;
3、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派联络员与起草工作组联系,负责有关技术协调工作,并负责标准的审定工作;
4、鼓励企业将自主创新技术成果写入标准,如标准涉及专利问题,按有关规定执行;
5、标准起草工作经费由起草单位承担;
6、其它事项按国家标准委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法
1、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联系人:李一          电话:010-63014385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下斜街29号     邮编:100053
电子邮件:standard@cheari.com
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高新技术部电气自动化处
联系人:谷晓宇        电话:010-8226260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附件1:公开征集国家标准起草单位项目申报书
申报项目名称
项目承办单位 名   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话
电子邮件
承办单位意见:                                           承办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承担单位技术水平及实验室条件
项目承担单位所曾承担的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及参与的其它标准化工作
项目承担单位技术人员情况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家用电器行业开展公开征集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工作的通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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