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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第三批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审议工作的通知 (认科函〔2014〕129号) 各有关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各有关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为做好2014年第三批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确定工作,有效落实质检总局相关工作部署,我委定于11月25日起组织开展第三批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审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议方式 为增强计划项目审议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总局节省资金、精减会议的工作要求,本次行业标准计划审议工作继续采取网上审议的方式进行。 二、时间安排 网上审议时间:2014年11月27日-12月5日。各相关专业委应在此期间组织完成网上审议工作。 三、审议专家组组成 本次计划审议工作由各相关标准化专业委承担。 四、审议内容与规范 本次审议工作的内容、规范和要求见《2014年第三批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计划审议工作内容及规范》(见附件1),具体操作见《新版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专家审议与专家复评功能使用手册》(见附件2)。 五、审议的组织及要求 (一)专业委 1.本次网上审议通过新版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 2.各相关专业委主任委员和秘书长组织本专业委成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待审议计划项目审议结论表、标准复审评价表以及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审议结论表的填写工作并上报。 3.各专业委在完成网上审议工作后,就本专业网审情况做出简要小结,内容包括网审的组织进展(人员分工、进度安排、完成情况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分歧,相关建议等部分。网审小结请于12月8日前提交至我部。 4.各专业委秘书长应协助主任委员完成本次网上审议工作,特别是组织协调和网上操作指导工作。审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与我部审议工作联系人进行沟通。 (二)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标准化管理部门 请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标准化管理部门根据本单位工作情况,妥善做好本单位专业委成员的时间安排,确保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审议任务。 (三)认监委信息中心 请认监委信息中心相关人员做好网审期间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运转的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网上审议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其他要求 (一)专业委成员应保管好本人帐号密码,避免误用; (二)在填写审议意见时应详细写明推荐或不推荐的理由,以便于其他专家充分了解项目的全面情况; (三)审议过程中若针对同一项目存在分歧,由主任委员协调解决。 七、联系人 (一)各专业委联系人为各专业委秘书长; (二)新版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联系人:认监委信息中心 宋琪、杨阳,联系电话:010-65994168-8606、15011367870。 (三)审议工作联系人: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标准管理处 冯增健,电话:010-82262774,Email:fengzj@cnca.gov.cn。 附件:1.2014年第三批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计划审议工作内容及规范 2.新版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专家审议与专家复评功能使用手册 国家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2014年11月27日 国家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第三批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审议工作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认科函[2014]1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