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和《蜂蜜》(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的复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和<蜂蜜>(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卫办食函〔2013〕452号)要求,我委征求了检验检疫系统内专家意见,现将意见反馈你们,详见附件。
附件: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食用植物油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蜂蜜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2014年1月17日
附件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标准名称:食用植物油
姓名 | 单位 | 联系电话 | 邮箱 | 序号 | 标准章条编号 | 修改建议 | 理由 |
唐丹舟 | 中国合格评定 认可委员会委 | 13581832532 | tangdz@cnas.org.cn | 1 | 前言 | 增加: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 目前为止所有的标准均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
朱梦栩 | 安徽检验检疫局 | 18919666168 | zhmxciq@163.com |
唐丹舟 | 中国合格评定 认可委员会委 | 13581832532 | tangdz@cnas.org.cn | 2 | 表2 | 增加不溶性杂质计量单位% | 缺少计量单位 |
唐丹舟 | 中国合格评定 认可委员会委 | 13581832532 | tangdz@cnas.org.cn | 3 | 正文 | 增加:规范性引用文件 | 按GB/T1.1-2009给出的格式 |
朱梦栩 | 安徽检验检疫局 | 18919666168 | zhmxciq@163.com |
朱梦栩 | 安徽检验检疫局 | 18919666168 | zhmxciq@163.com | 1 | 4标签 标识 | 虽列明食用调和油应标明各组分的比例,但未根据目前食用调和油的市场销售现状规定以下类似内容:当产品名称为某种植物食用调和油时,该种植物油所占调和油总量的比例应不小于某个特定数值。如产品名称为花生调和油,则花生油所占整个调和油总量的比例应不小于某个特定数值。如缺少上述规定,则调和油可能仅含5%花生油,其名称也称为花生调和油,导致产品名称不能真实反映产品属性。 | |
朱梦栩 | 安徽检验检疫局 | 18919666168 | zhmxciq@163.com | 2 | 3.4 | 宜拆分为两条“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3.6”同此。 | |
朱梦栩 | 安徽检验检疫局 | 18919666168 | zhmxciq@163.com | 3 | | 植物油的包装、存贮和运输条件对植物油的质量和安全影响较大,建议增加相关内容。 | |
朱梦栩 | 安徽检验检疫局 | 18919666168 | zhmxciq@163.com | 4 | 编制说明 | 编制说明中未解释“煎炸过程中的食用油”为何无“过氧化值”项目要求以及“极性组分”为27的理由及出处。 | |
康庆贺 | 黑龙江检验 检疫局 | 13339303613 | mkangqh@126.com | 1 | 编制说明1 | | 未能说明对感官指标进行了哪些完善 |
康庆贺 | 黑龙江检验 检疫局 | 13339303613 | mkangqh@126.com | 2 | | | 标准名称为食用植物油,标准范围为植物原油和食用植物油。不便于使用者查找 |
温志海 | 江西检验检疫局 | 13767500217 | nnn11007@sina.com | 1 | 1 范围 | 删除“食品煎炸过程中的各种食用植物油” 或在2中增加定义 | 因为“食品煎炸过程中的各种食用植物油” 难以理解,如果为煎炸前的食用植物油,按照“食用植物油”的控制即可;如果为煎炸过程中或之后的食用植物油,所列的理化指标均难以达到。 |
注:请在传真或邮件主题中标注标准名
附件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标准名称:蜂蜜
姓名 | 单位 | 联系电话 | 邮箱 | 序号 | 标准章条编号 | 修改建议 | 理由 |
唐丹舟 | 中国合格评定 认可委员会 | 13581832532 | tangdz@cnas.org.cn | 1 | 前言 | 增加: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 目前为止所有的标准均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
朱梦栩 | 安徽检验检疫局 | 18919666168 | zhmxciq@163.com |
唐丹舟 | 中国合格评定 认可委员会 | 13581832532 | tangdz@cnas.org.cn | 2 | 正文 | 增加:规范性引用文件 | 按GB/T 1.1-2009给出的格式 |
朱梦栩 | 安徽检验检疫局 | 18919666168 | zhmxciq@163.com |
唐丹舟 | 中国合格评定 认可委员会 | 13581832532 | tangdz@cnas.org.cn | 3 | 表3 | 修改名称:大肠菌群计数、霉菌计数 | 与检测标准名称一致 |
康庆贺 | 黑龙江检验检疫局 | 13339303613 | mkangqh@126.com | 1 | 表2水分 | 20 | 该指标与国际不接轨 |
康庆贺 | 黑龙江检验检疫局 | 13339303613 | mkangqh@126.com | 2 | 表2 | 增加非水溶性物质指标 | |
康庆贺 | 黑龙江检验检疫局 | 13339303613 | mkangqh@126.com | 3 | 编制说明三、 | | 补充与国际标准差异 |
郭平 | 江西检验检疫局 | 18970019971 | guop@jxciq.gov.cn | 1 | 1 | “范围”前增加“1” | 不符合编排顺序。 |
温志海 | 江西检验检疫局 | 13767500217 | nnn11007@sina.com | 1 | 3.3 理化指标 | 增加酶值和羟甲基糠醛指标要求。 | 酶值和羟甲基糠醛两个指标是反映蜂蜜成熟度和新鲜度,比水分和果糖/葡萄糖指标更有代表性。 |
注:请在传真或邮件主题中标注标准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