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财政部标准发布实施后,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审核、安排均以此为依据。 第二十六条 部门内部标准可作为中央部门内部管理和预算编制的依据,也可作为财政部预算审核和经费安排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七条 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定额标准,经财政部认定、发布后,视同财政部标准,可作为预算申报、审核、安排的依据。 第七章 项目定额标准的复审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 项目定额标准实施后,编制部门应根据需要适时进行复审。项目定额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第二十九条 项目定额标准在复审后按三种情况分别处理: (一)不需修订的标准被确认继续有效,保持标准的原状; (二)需修订的标准列入下一年度计划; (三)已无存在必要的标准,予以废止。 第三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时,相关的项目定额标准应当废止: (一)项目定额标准的适用环境或者条件已不复存在; (二)新的项目定额标准已经发布; (三)与新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违背; (四)其他应废止的情况。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中央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部门项目定额标准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1.××年度项目定额标准建设年度计划 2.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立项申请表 3.××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编制说明 附1: 附录a ××年度项目定额标准建设年度计划 编制部门:××部 ┌───────────────────────────────────────────────────┐ │一、上年度项目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 │ │ │ ├───────────────────────────────────────────────────┤ │二、本年度项目定额标准体系建设计划│ ├───────────────────────────────────────────────────┤ │(一)项目定额标准申请立项情况 │ ├───────────────────────────────────────────────────┤ │1.财政部标准 │ ├───────────────────────────────────────────────────┤ │明确项目定额标准的名称、适用范围、制定周期、状态等,并以表格形式列出。│ │ │ │ │ ├───────────────────────────────────────────────────┤ │2.部门内部标准 │ ├───────────────────────────────────────────────────┤ │明确项目定额标准的名称、适用范围、制定周期、状态等,并以表格形式列出。│ │ │ │ │ ├───────────────────────────────────────────────────┤ │(二)其他事项 │ │ │ │ │ │ │ ├───────────────────────────────────────────────────┤ │三、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 │ │ │ │ │ │ │ │ └───────────────────────────────────────────────────┘
附2: 附录b 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立项申请表 ┌────────────┬───────────┬───────────┬──────────────┐ │标准名称│ │提出部门 ││ ├────────────┼───────────┼───────────┼──────────────┤ │制定或修订 │ │编制周期 ││ ├────────────┴───────────┴───────────┴──────────────┤ │目的和意义│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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