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发文单位:交通运输部

文  号: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2年第69号

发布日期:2012-12-25

执行日期:2013-4-1

为推进长江水系内河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工作,在分析和总结近年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由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会同有关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我部《关于发布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2010年修订版)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0年第3号,以下简称3号公告)发布的主尺度系列进行了优化和完善,补充了长江水系有关主要支流过闸船舶的主尺度系列,制定了《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统称《主尺度系列》),现予发布,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3号公告同时废止。

一、航运业者应当按照《主尺度系列》建造船舶。

二、长江水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和船舶检验机构是《主尺度系列》的组织实施和监管主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长江干线及岷江、嘉陵江、乌江、湘江、沅水、汉江、江汉运河、赣江、信江和合裕线新建船舶运力审批或登记时,应明确告知申请人新建船舶应符合《主尺度系列》的相关要求。对2013年4月1日之后新建(含船舶主尺度发生变化的重大改建,下同)的不符合《主尺度系列》的过闸运输船舶,各有关船舶检验机构不得审图、检验;未取得船舶检验证书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办理营运手续;各有关海事管理机构不得为其办理通过船闸的出港签证。

三、长江水系各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和船舶检验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定和完善相关措施,保证《主尺度系列》的实施。

四、我部此前有关长江干线及岷江、嘉陵江、乌江、湘江、沅水、汉江、江汉运河、赣江、信江和合裕线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的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交通运输部(章)

2012年12月25日

文档附件:

1.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doc

http://www.moc.gov.cn/zhuzhan/zhengwugonggao/jiaotongbu/shuiluyunshu/201301/P020130114574188489289.doc

附件

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目 录

1通则 1

1.1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一般要求 1

1.4定义 2

1.5生效、适用及解释 2

2.长江水系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3

3长江水系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6

4 长江水系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6

5长江干线过闸滚装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9

6 湘江过闸自航自卸砂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9

前 言

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构建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必备要素,也是内河水运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前期推进长江水系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已有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制(修)订了长江水系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通航技术条件、各航道的差异性、干支流的相通性等因素,遵循船型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尽可能简化尺度系列档次,兼顾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研究制(修)订。

本尺度系列的修订和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提高航运基础设施的通航效能,促进船舶技术进步和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及解释。重大事项报交通运输部批准。

1通则

1.1目的

为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特制(修)订《长江水系通过枢纽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本尺度系列)。

1.2适用范围

1.2.1本尺度系列适用于通过长江水系船闸、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不含三峡升船机)的内河干散货船、液货船(包括化学品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滚装货船等运输船舶,不适用于船舶经营范围内无船闸、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的运输船舶和工程船、航运支持系统船等非运输船舶。

1.2.2 通过船闸、升船机的多用途船舶主尺度,按照主要运输货品种类所对应的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执行。

1.3一般要求

1.3.1 本尺度系列包含过闸运输船舶航行区域、所载主要货类及船型序列等信息提示。除另有说明外,用户可根据需求按船舶种类、船型名称,选取相应的船舶主尺度。

1.3.2 长江水系通过船闸、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不含三峡升船机)船舶主尺度应满足本尺度系列总长、总宽的有关规定。

1.3.3 本尺度系列所列出的设计吃水为参考值,用户所选取的设计吃水应充分考虑航道、通航建筑物的限制条件。

1.3.4 用户确定船舶高度时,应充分考虑航道、通航建筑物、桥梁及水上过江电缆等对船舶高度的限制。

1.3.5 需在其他水域航行的过闸船舶,其主尺度还应满足相关水域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要求。

1.3.6 船舶(队)营运航速应不低于预定航程水域内可能出现的最大流速,且应满足海事部门对最低对岸航速的要求。在满足船舶(队)航行安全的前提下,用户可根据实际优化配置主机功率。

1.3.7 按本尺度系列设计的船舶应满足《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2年第13号)。

1.3.8 按本尺度系列设计的船舶应符合主管部门及相应法规、规范的有关规定。

1.3.9 按本尺度系列建造的船舶应符合中国造船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船舶的主尺度偏差-总长及总宽允许偏差范围为:L/1000mm及B/1000mm。

1.4定义

本尺度系列采用定义如下:

总长—指船体(包括永久性固定结构在内的)最前端至最后端间垂直于舯站面方向量度的距离。符号:LOA 。

总宽—从一舷到另一舷垂直于中线面方向量度(量至船壳外板、护舷材或缘饰材的外侧)的最大距离。符号:BOA。

适用航域—符合某一尺度系列之通过枢纽的船舶,其可允许通过的内河限制水域。

1.5生效、适用及解释

1.5.1 本尺度系列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后公布施行。

1.5.2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尺度系列适用于生效之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的船舶。

1.5.3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及解释。重大事项报交通运输部批准。

2.长江水系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通过长江水系船闸、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不含三峡升船机)的内河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长江水系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船型名称 BOA

m LOA

m 参考设计吃水

m 参考载货吨级

t 适用航域

长江水系货-1 6.6 40~45 1.6~1.7 300~450 信江

长江水系货-2 7.0 36~44 1.3~2.0 200~300 嘉陵江、岷江;江汉运河—汉江丹江口枢纽以下、汉江丹江口枢纽以下-河口段、汉江安康-白河

长江水系货-3 8.0 36~41 1.4~1.7 300 湘江、沅水中下游航域

长江水系货-4 41~45 1.5~1.7 300~450 赣江

长江水系货-5 44 ~45 1.7~2.2 300 合裕线

长江水系货-6 40~48 1.6~2.0 500 嘉陵江、岷江

长江水系货-7 8.8 43~46 1.3~1.5 300 江汉运河—汉江丹江口枢纽以下、

汉江丹江口枢纽以下-河口段、汉江安康-白河

长江水系货-8 42~54 1.4~2.0 300~500 适用于湘江、沅水中下游

长江水系货-9 46~54 1.8~2.4 700 嘉陵江、岷江

长江水系货-10 48~53 1.8~2.1 450~700 赣江

长江水系货-11 40~55 1.8~2.1 450~700 信江

长江水系货-12 44~45 2.0~2.3 500 合裕线

长江水系货-13 9.2 49~52 2.2~2.4 500 乌江

长江水系货-14 10.0 50~58 2.0~2.4 900 嘉陵江、岷江

长江水系货-15 53~56 1.6~2.5 800 乌江

长江水系货-16 11.0 55~67 2.2~2.6 1000 长江干线、嘉陵江、岷江

长江水系货-17 53~56 2.3~2.9 1000 乌江

长江水系货-18 52~64 1.6~2.4 500~1000 湘江、沅水中下游

长江水系货-19 50~58 1.6~1.9 500 江汉运河—汉江丹江口枢纽以下、汉江丹江口枢纽以下-河口段、汉江安康-白河

长江水系货-20 56~64 2.0~2.2 800 江汉运河—汉江丹江口枢纽以下、 汉江丹江口枢纽以下-河口段

长江水系货-21 56~65 2.0~2.5 800~1000 赣江

长江水系货-22 60~65 2.0~2.5 800~1000 信江

长江水系货-23 53~55 3.0~3.2 1000 合裕线

长江水系货-24 13.0 60~75 2.2~3.0 1500 长江干线、嘉陵江、岷江

乌江白马枢纽以下

长江水系货-25 61~76 2.1~2.6 1000~1500 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以下

长江水系货-26 61~68 2.0~3.3 1000~1500 江汉运河—汉江王甫洲枢纽以下、 汉江王甫洲枢纽以下-河口段、赣江

长江水系货-27 57~65 1.9~3.3 1000~1500 信江

长江水系货-28 58~60 3.2~3.4 1500 合裕线

长江水系货-29 13.8 72~88 2.4~3.5 2000~2500 长江干线、嘉陵江、岷江

长江水系货-30 72~84 2.4~2.9 1500~2000 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以下

长江水系货-31 70~80 2.2~2.4 1500 1) 江汉运河—汉江王甫洲枢纽以下

2) 汉江王甫洲枢纽以下-河口段

长江水系货-32 70~85 3.0~3.4 2000~2500 赣江

长江水系货-33 68~73 3.3~3.5 2000 合裕线

长江水系货-34 15.0 82~88 2.8~3.5 2000~3000 长江干线、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以下、赣江、信江

长江水系货-35 16.3 82~88 3.3~4.3 2500~3500 长江干线、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以下、赣江

长江水系货-36 90~105 4.1~4.3 3500~5000 长江干线

长江水系货-37 125-130 4.1~4.3 5500~6000 长江干线

注:1)总宽可下浮不超过2%;设计吃水为参考值,应满足主管部门的相关限制要求。

2)在满足船舶航行安全的前提下,用户可根据实际优化配置主机功率。

3)船舶高度应充分考虑航道、桥梁及水上过江电缆等的限制。

4)就乌江、信江限制水域而言,本尺度系列仅适用干散货船,不适用液货船。

5)长江水系货-35~37型船的型宽不超过16.2m。

6)长江水系货-37型尺度仅适用长江干线干散货船,不适用长江干线液货船。

7)进入内河其他通航水域的过闸船舶应满足相关水域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要求。

3长江水系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通过长江水系船闸、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不含三峡升船机)的内河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应符合表2的要求。与驳船组成船队的总长、总宽应控制在航道、船闸允许的范围内。

表2 长江水系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船型名称 BOA

m LOA

m 参考设计吃水

M 参考载货吨级

t 适用航域

长江水系驳-1 8.8 40~44 1.3~1.5 300 江汉运河—汉江丹江口枢纽以下、 汉江丹江口枢纽以下-河口段、汉江安康-白河等航域

长江水系驳-2 11.0 48~52 1.6~1.9 500

长江水系驳-3 53~68 2.2~2.6 1000 长江干线

长江水系驳-4 13.0 52~55 2.0~2.2 1000 江汉运河—汉江王甫洲枢纽以下、 汉江王甫洲枢纽以下-河口段

长江水系驳-5 13.8 70~85 2.6~3.2 1500~2500 长江干线

长江水系驳-6 65~69 2.2~2.4 1500 江汉运河—汉江王甫洲枢纽以下、 汉江王甫洲枢纽以下-河口段

长江水系驳-7 16.3 75~110 3.3~4.0 3000~5000 长江干线

注:1)总宽可下浮不超过2%;设计吃水为参考值,应满足主管部门的相关限制要求。

2)船舶高度应充分考虑航道、桥梁及水上过江电缆等的限制。

3)长江水系驳-7型船的型宽不超过16.2m。

4)进入内河其他通航水域的过闸船舶应满足相关水域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要求。

4 长江水系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通过长江水系船闸、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不含三峡升船机)的内河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长江水系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船型名称 BOA

m LOA

m 参考设计吃水

m 参考载箱量级/最大载箱量

TEU 适用航域

长江水系集-1 10.0 40~44 1.4~1.6 30 江汉运河—汉江丹江口枢纽以下、汉江丹江口枢纽以下-河口段、汉江安康-白河

长江水系集-2 11.0 52~56 1.6~1.8 50

长江水系集-3 49 ~60 3.0~3.4 50~60 合裕线

长江水系集-4 62~67 2.0~2.4 60 长江干线、嘉陵江、岷江、赣江

长江水系集-5 64~67 2.2~2.4 /90 湘江、沅水中下游

长江水系集-6 13.0 58~62 1.8~2.0 80 1) 江汉运河—汉江王甫洲枢纽以下;2) 汉江王甫洲枢纽以下-河口段

长江水系集-7 62~72 3.2~3.4 80~90 合裕线

长江水系集-8 70~80 2.0~3.0 100 长江干线、嘉陵江、岷江、

长江水系集-9 69~72 2.8~3.2 108 赣江

长江水系集-10 13.8 73~77 2.2~2.4 100 1) 江汉运河—汉江王甫洲枢纽以下;2) 汉江王甫洲枢纽以下-河口段

长江水系集-11 72~75 2.2~2.4 /120 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以下

长江水系集-12 85~87 2.6~2.8 /180

长江水系集-13 74 ~76 3.3~3.5 100 合裕线

长江水系集-14 75~88 2.2~3.5 150 长江干线、嘉陵江、岷江

长江水系集-15 72~88 3.0~3.4 156 赣江

长江水系集-16 15.0 85~88 2.8~3.5 200 长江干线、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以下、赣江

长江水系集-17 16.3 85-88 2.8~4.3 250 长江干线、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以下、赣江

长江水系集-18 105-110 2.8~4.3 300 长江干线

长江水系集-19 17.2 105~110 3.0~4.3 350 长江干线

注:1)总宽可下浮不超过2%;设计吃水为参考值,应满足主管部门的相关限制要求。

2)在满足船舶航行安全的前提下,用户可根据实际优化配置主机功率。

3)船舶高度应充分考虑航道、桥梁及水上过江电缆等的限制。

4)长江水系集-17~18型船的型宽不超过16.2m。

5)进入内河其他通航水域的过闸船舶应满足相关水域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要求。

5长江干线过闸滚装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通过长江干线船闸的内河滚装货船(商品汽车运输船)标准船型主尺度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长江干线过闸滚装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船型名称 BOA

m LOA

m 参考设计吃水

m 参考载车位级

(辆) 适用航域

长江水系货滚-1 85 ~88 16.3 2.0~2.2 300 长江干线

长江水系货滚-2 92 ~95 17.2 2.0~2.4 400 长江干线

长江水系货滚-3 99 ~110 17.2 2.4~2.6 600

注:1)总宽可下浮不超过2%;设计吃水为参考值,应满足主管部门的相关限制要求。

2)在满足船舶航行安全的前提下,用户可根据实际优化配置主机功率。

3)船舶高度应充分考虑航道、桥梁及水上过江电缆等的限制。

4)长江水系货滚-1型船的型宽不超过16.2m。

6 湘江过闸自航自卸砂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通过湘江过闸的自航自卸砂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5 湘江过闸自航自卸砂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船型名称 BOA

m LOA

m 参考设计吃水

m 参考载货吨级

t 适用航域

长江水系自卸-1 11.0 60~68 2.2~2.5 1000 湘江中下游

长江水系自卸-2 13.8 73 ~85 2.5~2.7 1500~2000 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以下

长江水系自卸-3 15.0 84 ~90 2.8~3.2 2500

长江水系自卸-4 16.3 85 ~92 3.2~3.4 3000

注:1)总宽可下浮不超过2%;设计吃水为参考值,应满足主管部门的相关限制要求。

2)在满足船舶航行安全的前提下,用户可根据实际优化配置主机功率。

3)船舶高度应充分考虑航道、桥梁及水上过江电缆等的限制。

4)B/D应大于或等于4.2。

5)长江水系自卸-4型船的型宽不超过16.2m。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2年第69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黑龙江-松花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   下一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的通知(2008修订)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4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