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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市部分农村仍然存在财务公开随意性大、不规范的现象。有的村两委班子换了好几届,但财务长达十几年不公开,成了一本糊涂账;有的对村干部有利的就公开,不利的就一笔带过;有的虽然实行了公开,但也只是敷衍了事走走过场,项目不齐全,内容不具体。由于财务不公开,导致农民群众对集体家底摸不清楚,心中的疑团大,对村干部不相信,由此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时有发生。如任这种情况蔓延下去,势必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经过认真调研,笔者发现,造成农村财务公开难的根本原因,一是基层党委、政府重视不够,督促不力;二是有关部门宣传不到位,没有形成及时公开的良好氛围;三是民主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村“两议会”和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为此,应从完善公开制度入手,不断提高财务公开质量,全面推进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重点是解决“三个问题”,做到“四个规范”。 “三个问题”是:敢不敢公开、会不会公开和能不能公开。解决敢不敢公开的问题,就是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解除干部认识不统一、怕公开的思想顾虑;解决会不会公开的问题,就是要科学确定公开的形式、程序、方法等;解决能不能公开的问题,就是要建章立制,合理确定公开内容和明细情况,保证公开的经常性、长期性。 “四个规范”:一是规范公开内容。以市、县为单位统一公开内容和要求,做到实事求是,不避实就虚,不搞假公开。凡农业部、监察部制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中确定的内容能够公开的要逐项公开,《规定》中虽没有明确但群众反映强烈要求公开的其他重要事项,也必须逐笔如实公开。二是规范公开时间。以市、县为单位统一规定公开时间,每年公开不少于4次,对于经济往来项目较多的村按月或按季公开,重大经济项目或财务事项随时公开,每次公开张贴时间不少于半个月。三是规范公开程序。公开前,由“两议会”和民主理财小组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后由村主任和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名,报乡镇农经站审核认可后正式公布,并认真接受群众查询。对公开中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或纠正结果向群众再公开。四是规范公开形式。公开栏要设立在主要交通路口、群众聚集地,并采取固定公开栏,设立举报箱或举报电话,条件好的地方还可以实行印发“明白纸”的形式进行公开。 “四个规范”解决农村财务公开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