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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镇村社财务管理工作自2002年实行村帐镇管、社帐村管和集中统一办公以来,为村社财务管理规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2004年10月,该镇被市农业局确定为村社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乡镇后,按照《自贡市村社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试点方案》的要求,在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结合该镇村社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集中开展了村社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通过近三年的实践,特别是2004年10月以来的进一步规范运作,桥头镇的村社财务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其管理更加有序,监督更加科学,制度更加完善、群众更加满意,主要表现在: 一是有效地发挥了村社集体资金使用的最大效果。实行“双代管”、“两审议、“四监督”、“六统一”后,有效督促各村社将有限的资金用到了刀刃上,用到了急需解决事关全局的重大方面。如该镇增产村,近三年来用于全村及各组道路硬化和山平塘、囤水田整治补助资金就达15万元,用于支持、鼓励村民调结构、发展种养业方面的补助资金0. 8万元,促进了种养业的发展,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果,群众十分满意。 二是有效监督村社财务管理行为,堵塞漏洞,避免了集体资产的流失。三年来,由于管理到位、监督机制科学,没有出现村社集体资产流失现象,也未出现村社干部经济犯罪现象。 三是有效地增加了村社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改善优化了干群关系。该镇永顺村联办果场承包款分成、兑现不及时,造成永顺村二组十余村民到市、县上访。通过财务清理,公开收支,兑现分会款,实行公开招标发包等一系列民主管理措施,稳定了村民情绪,有效地化解了集体上访,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是有效地提高了村社财务会计核算质量和干部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了干部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通过实施规范化管理后,使会计核算质量提高,领导决策科学性增强。 五是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农村社会稳定。通过实施规范化管理,保护了村社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利益,民心顺畅,村民积极配合村社干部工作,特别明显的是在2003、2004年农村税费收取的额度和进度上均比过去有较大提高,半年任务在5月31日前完成,全年任务在8月31日前全面完成,村社干部没有新增垫资款。 桥头镇实行村社财务“双代管”的具体做法是: 1、全面实行村社财务“双代管”。一是将村级社集体资金委托镇农经部门代管,将集体所有的资金分村社存入当地金融机构,存折由村社出纳保管。二是将村社财务档案委托农经部门代管,将包括会计账目、报表、财务凭证和单据等村社财务档案,全部交由镇农经部门统一管理,专人负责。镇农经部门分村设置档案柜,实行一村一柜,一柜一锁。 2、坚持“两审议”制度。一是坚持村支部、村两委会审议。村社集体每年的财务预决算、经营项目的承包、集体财产的处理、集体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基建项目资金安排等重大财务活动必须经村支部、村委会讨论审议。二是坚持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制度。经村支部、村委审议的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必须交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才能实施。 3、加强村社财务“四监督”。一是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实施民主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社级3人,村级5人。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审议集体收支事项,听取广大村民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向镇农经部门反映。二是实施镇农经部门监督。镇农经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社经营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实地核查,严格审查村社集体财务收支凭据或审批程序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督促村社干部和财务人员执行财务制度。三是自觉接受县农经部门监督。村社集体财务的管理要有针对性的、有重点的对部分村社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四是实施农民群众监督。村社财务收支状况要定期向农民群众张榜公布,主动接受广大农民群众对集体财务工作的监督。 4、严格实行“六统一”。一是坚持统一的现金管理制度。村社集体所有的现金收支(村社企业除外)统一由村社兼职出纳管理,并在收款后5日内存入统一开户的金融机构,存款回单交镇农经部门委托会计或村文书(村会计)登记备案。二是坚持统一的票据制度。各村社统一使用县农业局统一印制的收、付单据、帐薄、表册和各类财务凭证,并建立收入与支出票据的领取和存根回收领消号制度。三是坚持村会计集中统一办公制度。每季度末月的25—30日村会计、出纳集中到镇集体办公一次。由镇农经会计指导,认真做好记帐算帐、财务报表和财务公开栏的填写工作。四是坚持统一的开支审批制度。村社集体的各项开支实行三级审核审批办法和限额审批审查制度。五是坚持统一的财务公开制度。每季末的次月10日前向群众公布财务收、支帐,并在15日前上墙张榜公布。六是坚持财务档案统一管理制度。村社财务档案统一集中在镇农经部门设定的财务档案室保存,严格落实专人、专柜管理。未经领导和上级部门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或抽走村社财务帐薄和凭证。(自贡市农业局经管站) 荣县桥头镇村社财务管理实现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