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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关于编报院2008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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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建设单位:
  根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2008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的通知”(财建〔2008〕693号)精神,为了做好2008年度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的编审工作,及时掌握各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效果等情况。现将我院编报2008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1.建设单位在2008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及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止和纠正各种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真实、完整地反映一年中本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活动,通过财务决算工作,切实加强对基本建设投资的监督管理。
  2.为了满足财政部报表的要求及我院基建管理的需要,2008年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表分财政部“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和院自用报表(“全部建设项目”、“科学事业费维修改造专项经费”)两大类填报。
  3.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凡有财政资金投资的项目,不包括纯自筹及院投资项目,填报财政部2008年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财建01―05表)。
  4.全部建设项目:凡列入院2008年度院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或当年虽没有投资计划但有“结余资金”或“在建工程”的项目,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项目以及竣工但未还清贷款的投资借款项目,填报院基建自用表(中科院自用01表―05表)或科学事业费维修改造专项经费表(中科院维修改造专项经费自用01表―03表)。
  二、填报方式:
  1.各建设单位要按院统一要求编制决算报表。按院2008年布置的软件统一编报。在报送电子数据的同时要报送一份纸质打印报表。
  2.已通过ARP财务管理系统验收的建设单位,要求从本单位ARP财务管理系统中取数、填报。
  3.财务决算要附有文字说明,主要内容:(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2)年度预算到位及资金执行情况分析;(3)年末结余资金情况及分析;(4)对报表中重点部分的文字说明,如: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银行存款余额、待摊投资中其他投资等;(5)竣工项目验收情况及交付使用资产情况;(6)其他需要说明的会计事项及建议。
  三、其他要求:
  1.财务决算报表要附年度基建项目预算批复、银行对账单及建行代理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对账单、院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及其他有关资金调整文件的复印件。
  2.基建财务决算以“元”为单位,“元”以下保存两位小数。
  四、决算布置时间及方式:
  1.召开视频会议:12月15日召开全院视频会议,统一布置决算编报的有关要求,培训决算的相关内容。
  2.报表软件、报表格式、报表说明挂在院网上,请各建设单位下载后自行安装,网址:http://www.cas.cn。
  3.从ARP财务系统中取数的单位在12月31日前按要求整理基础数据,做好填报的准备。
  五、决算报表报送方式:
  1.为保证2008年度财务决算的报表质量,请各建设单位将报表及决算说明于2009年1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院基建局财务综合处审查。E-mail地址:jjj@cashq.ac.cn,凡涉及保密项目的单位,报表一律通过加密卡传送或直接报送。
  2.院投资项目按院统一要求另行编制报表,审查方式同二.1。
  各建设单位要切实抓好财务决算报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实做好财务决算编报工作。 基本建设局
二OO八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财政部关于印发2008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报表的通知(略)
2.2008年度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财务决算自用报表及解释(略)
3.2008年度科学事业费维修改造专项经费财务决算自用报表及解释(略)
关于编报院2008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局
建字[2008]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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