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可行性分析(本部分内容应按每个方向分别进行详细阐述。)
3.1 单位在所选方向所处的国内外地位和实力情况(单位在该方向上所具有的人员、设备和设施条件;在该方向上具体成功实施过哪些主要的科技研发项目,及所取得的关键技术突破、发明专利、技术标准和获奖等情况。)
3.2 实施计划(针对所选方向,分别提出三年内拟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并说明解决这些关键问题与发展该技术方向之间的关系。每一方向分别列示对以上方面进行说明。)
4、资金需求情况(针对所提的每一技术研发方向,分别说明三年资金总需求情况,包括专项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从企业获得资金及其他来源资金的配置情况,并进行简要的解释和说明。)
三、单位基本信息及前三年研发情况
申报单位
| | 邮政编码
|
| 地址
|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县 ) 区 路(街道) 号
| 法定
代表人
| 姓 名
|
| 性别
| 男, 女
| 身份证号码:
| | 申报单位内科研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 部门名称
| | 负责人姓名
| | 手机
| | 联系人姓名
|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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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手机
| | 电子邮件
| | 总资产(万元)
| | 总收入(万元)
| | 利润/结余(万元)
| | 在职职工平均收入(元/月)
| | 在职人员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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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发人员总数
|
| 高级研发人员(人)
|
| 45岁以下高级研发人员(人)
|
| 研究基地、技术开发创新平台建设情况
| 1. 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部门开放实验室)已设立,共 个。
无
若有,请列示名称:
| 2.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设立,共个。 无
若有,请列示名称:
| 3.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已获认定 无
| 可正常使用的10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情况
| 拥有量(台、件)
|
| 设备原值总价(万元)
|
| 前3年自外部获得的研发经费(万元)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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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3年研发总投入(万元)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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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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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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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
|
| 2010年
|
| 前3年获奖总数(项)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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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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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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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3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总数 项;其中,国内项,国外项
| 前3年制定并颁布国际标准 项,国家标准 项,行业标准 项。
| 已实现成果转让的项目数(项)
|
| 成果转让合同金额总计(万元)
|
|
四、单位申请专项资金拟重点发展的研发方向及该方向上的研发实力情况
研发方向1:
| 该方向研发人员总数
| | 高级研发人员(人)
| | 45岁以下高级研发人员(人)
| | 用于该方向的可正常使用10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情况
| 拥有量(台、件)
| | 设备原值总价(万元)
| | 该方向前3年获奖总数(项)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
|
| 省级
| | | | 该方向前3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总数 项;其中,国内项,国外 项。
| 该方向前3年制定并颁布国际标准 项,国家标准 项,行业标准 项。
|
研发方向2:
| 该方向研发人员总数
| | 高级研发人员(人)
| | 45岁以下高级研发人员(人)
| | 用于该方向的可正常使用10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情况
| 拥有量(台、件)
| | 设备原值总价(万元)
| | 该方向前3年获奖总数(项)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
|
| 省级
| | | | 该方向前3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总数 项;其中,国内项,国外 项。
| 该方向前3年制定并颁布国际标准 项,国家标准 项,行业标准 项。
|
附 有关证明材料
附1 前3年所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奖励证书
附2 前3年所获得的发明专利授权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附3 前3年牵头(参与)制定并颁布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以表格列示为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标准名称、标准号、发布/实施时间、发布单位、牵头或制定)
附4 已承担的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任务科技成果技术转让合同
附件3:
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申请书
任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 (公章)
单位代码:
法定代表人: (签章)
主管部门: (公章)
申报年度:______年度
申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
《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申请书》
填报说明
1. 本申请书为申报单位申请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的重要文件,各项内容须认真填写。各表内栏目及文字阐述部分不得空缺,文字阐述应清晰、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各表内栏目如无此项内容时应填报“/”。
2. “任务名称”要简洁、明确,字数不超过20个汉字,应充分体现单位申请本次专项资金开展研发工作的目的和用途;“申报单位”名称用全称填写,不能省略;单位代码须与科学事业费决算所用代码一致。
3. 本申请书封面“主管部门”一栏,机构改革中进入企业(集团)、转为科技企业实行属地化管理、转为中介机构和转为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的科研机构,无需填报此项。
4. 工程中心类的申报单位名称填报格式:工程中心名称(依托单位名称),譬如:国家超精密机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机床研究所)。
5. “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联系人)”应填写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联系人)相关信息。
6. “任务研究周期”指完成资金任务所确定的研发目标所需时间,不包括已进行的前期研究所用时间,也不包括成果转化所需时间。
7. “成果提供形式”由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可以多选。
8. “资金任务情况”为对任务进行技术可行性评价的重要内容,必须据实详细进行阐述和说明。
9. 资金任务预算表应由资金任务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会同申报单位财会部门共同编制。预算表的填报应根据任务的实际情况填写,并符合国家相关财务规定。
10. 预算表由资金任务负责人逐项填写,不得漏项。粗实线框内部分填写申请的专项资金数额。没有的项(或不填的项)请画出“ / ”,以表示此项在编制经费预算时不予考虑。
11. 任务预算要根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试验方法、研究目标、研究周期等内容认真编制;须对预算中相关费用的编制情况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12. 与任务有关前期研究(包括阶段性成果)支出的各项经费不得列入预算表中。
13. 人员费,指直接参加任务研究的全体人员支出的劳务费用。人员费按申报单位现行工资标准编列,并按全时工作时间计算到人月。
14. 设备费,指资金任务开发研究过程中所需的中小型仪器设备(单价在30万元以下)购置、商业软件购置和样品样机等试制费用。需购置的单台价值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应在附表2中列示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单价、拟购置数量、生产国别、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购置理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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