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
(2012年第21号)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1年对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201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中煤集团2009年4月由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改制成立,注册资本155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二级子公司41家,主要从事煤炭生产及贸易、煤化工、坑口发电、煤机制造、煤矿建设、煤层气开发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等。据中煤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截至2010年底,中煤集团资产总额1725.61亿元,负债总额706.8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18.77亿元;当年营业收入960.17亿元,利润总额121.23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中煤集团本部及所属6家企业,涉及资产量占中煤集团资产总额的50%以上。审计结果表明,中煤集团近年来不断深化改革,加强内部管理,较好地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也存在多计利润、未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等问题。这些问题对中煤集团2010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少计资产18669.2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11%;少计负债2896.2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0.04%;多计利润5513.76万元,占利润总额的0.45%。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中煤集团予以整改。此外,本次审计发现所属单位涉嫌经济违法案件线索1起,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10年,中煤集团及部分所属企业存在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完整、关联交易事项抵销不充分、未及时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结转收入、未确认房租收入等问题,造成少计资产18669.28万元、少计负债2896.24万元、少计所有者权益15773.04万元、多计利润5513.76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煤集团及相关企业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在2011年决算中将之前未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4家企业纳入合并范围并上报国资委审核备案,对内部交易作了充分抵销。
2.2008年至2010年,中煤集团通过煤炭回购、重复交易等方式,多计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各14.03亿元,其中2010年多计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各2.67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煤集团已停止此类不规范做法,制定了《煤炭物流管理暂行办法》和《煤炭外购资源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外购贸易行为。
3.2010年,中煤集团及部分所属企业存在费用跨期入账、费用列支与实际不符、记账凭证与原始发票不符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煤集团和部分所属企业规范了发票的填制要求,完善了审批程序和内控审核流程,并督促各部门和职工及时报销。
4.2010年,所属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少结转半成品成本差异等936.61万元;未将2010年4月收到的商标奖励款30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2003年以前年度减免的教育费附加371.06万元长期挂账。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企业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
5.2008年至2010年,所属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北京中煤机械装备公司办公楼未缴纳房屋租金297.95万元,其中2010年度99.31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企业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
6.截至2010年底,所属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累计欠缴增值税滞纳金2752.03万元;截至2011年7月底,所属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建公司)等两家企业欠缴代扣的个人所得税3366.11万元;2011年4月至6月,所属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建设,五建公司的上级公司)将中煤集团拨付的战略转型资金1000万元用于缴纳部分职工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企业对增值税滞纳金已补缴50万元,余款按税务机关批准的缴款计划补缴;已补缴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挪用的资金已全部归还,用于战略转型支出。
7.2010年,所属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朔煤业)计提的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中,有2.69亿元未专户存储,381.70万元超出规定使用范围用于生活区改造、驻京办车辆维修等;将58.64万元煤矿维简费用于支付生活区公用房装修款及供水供暖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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