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财务罚锾给奖分配办法[已被修正]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发文单位:台湾当局

发布日期:1984-10-16

执行日期:1984-10-16

生效日期:2003-12-24

第一条 (制定之依据)

本办法依财务罚锾处理罚行条例第三条之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 (提拨举发人奖金最高限)

经人举发而缉获之案件,就财务罚锾之净额提拨举发人奖金照百分之二十计算,每案最高额以新台币二百四十万元为限。

第三条 (经人举发案件提拨主办与协办查缉机关在事人员奖金最高限)

经人举发而缉获之案件,就财务罚锾之净额提拨主办查缉机关协助查缉机关之在事人员奖金照百分之二十计算,每案最高额以新台币三百六十万元为限。

第四条 (无人举发案件提拨主办与协办查缉机关在事人员奖金最高限)

无举发人缉获之案件,就财务罚锾之净额提拨主办查缉机关协助查缉机关之在事人员奖金,不得超过百分这三十,并依下列标准计算之:

一 净额在新台币三十万元以下者,照百分之三十计算。

二 净额超过新台币三十万元至新台币九十万元者,其超额部分照百分之二十八计算。

三 净额超过新台币九十万元至新台币一百五十万元者,其超额部分照百分之二十六计算。

四 净额超过新台币一百五十万元至新台币二百十万元者,其超额部分照百分之二十四计算。

五 净额超过新台币二百十万元至新台币二百七十万元者,其超额部分照百分之二十二计算。

六 净额超过新台币二百七十万元者,其超额部分照百分之二十计算。

依前项标准计算提拨奖金数额,每案最高额以新台币三百六十万元为限。

第五条 (提奖主办与协办机关在事出力人员奖金分配标准)

依财务罚锾处理罚行条例规定提奖主办查缉机关与协助查缉机关之在事出力人员奖金,应就其净额作为十成分配标准如下:

一 主办查缉机关自行缉获之案件,而由其他机关人员协助者,分配协助查缉机关二成,分配主办查缉机关八成。

二 协助查缉机关缉获之案件移送主办查缉机关处理者,分配协助查缉机关八成,分配主办查缉机关二成。

三 协助查缉机关通知主办查缉机关会同缉获之案件,分配协助查缉机关四成,分配主办查缉机关六成。

四 缉获案件无协助查缉机关者,以奖金全额分配主办查缉机关。

五 缉获案件有两单位以上之协助查缉机关者,其应得之协助机关奖金应平均分配或协议分配之。

第六条 (奖金分配细则之订定)

主办查缉机关依前条所得之奖金,其分配细则在中央由主管部定之,在地方由省政府主管厅定之。

第七条 (奖金之提解与列册表报)

主办机关按月将已处理确定之缉获案件,于次月五日内将奖金分别提解,并逐案列册载明案由摘要罚锾及没收没入财务变价总额暨扣缴税款及解库提奖各项数额,分别表报该管上级及主管机关备查。

第八条 (施行日)

本办法自发布日施行。

财务罚锾给奖分配办法[已被修正]
台湾当局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管制财务公司活动[已被修正]   下一条: 订定「银行按季公布重要财务业务信息规定」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26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