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财政部关于粮食预购定金贷款利息有关财务处理办法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根据一九八六年十月十四日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合同定购制度的通知》和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十七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业部《关于发放粮食预购定金贷款问题的通知》,现对合同定购粮食预购定金贷款利息的计算与拨付等财务处理问题规定如下: 
  1、粮食企业按规定支付的预购定金贷款利息,列入“商品流通费”科目的“借款利息”内计入粮食企业盈亏。 
  2、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关于发放粮食预购定金贷款问题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和粮食部门实际支付的预购定金贷款利息,相应增加粮食企业亏损补贴指标。即:实行定额补贴的地区,相应调整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定额;实行亏损总额包干的地区,相应增加粮食企业亏损包干指标。粮食企业收到财政部门增拨的亏损补贴,记入《利润表》中“政策性补贴收入”内,冲抵平价粮食商业亏损。 
  3、中央财政按合同定购内三大品种粮食平均统购价款的20%和月利率3.3‰,核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8个月的预购定金贷款利息补贴指标,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余留归地方财政。 
 
 
 
 
 
 
  
  
  
财政部关于粮食预购定金贷款利息有关财务处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举办财务风险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条: 国家税务局、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29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