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关于供销合作社批发企业专项削价处理库存商品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根据1991年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一次性削价处理积压商品的通知》要求,现就供销合作社批发企业一次性削价处理库存积压商品的财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有关处理削价商品的范围和总金额,分别按商业部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供销合作社的指标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供销合作社下达给各地、市供销合作社处理商品的大类目录和金额,要同时抄送同级税务机关,以利监督执行。

  二、这次统一处理的库存商品,只限于供销合作社批发企业(含批零兼营的供销合作社企业)。各地税务机关要协同供销社企业按照国家核定的削价商品的品种范围和金额指标及规定的削价幅度,认真落实这次统一削价处理库存商品工作。各供销社批发企业削价损失的金额,可由各级供销社商同级税务机关核定。

  三、各供销社批发企业削价商品的实际销售价低于原购进价的差额,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列作削价损失,由企业计入“待处理损失”挂帐。这笔挂帐占用的贷款,企业可按正常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50%支付利息,计入费用。
  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对实际出售削价商品收回的货款,要按规定归还银行贷款。对这部分已归还的贷款,企业可在1994年3月底前,比照国家规定的贷款利率虚提利息,计入流通费用,用于冲销这次专项处理商品的削价损失。对冲销损失后的结余部分或不足部分,应并入企业损益计征所得税。

  四、供销社零售企业处理库存有问题商品,仍按随销售随进损益的原则进行处理。

关于供销合作社批发企业专项削价处理库存商品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关于调整粮油购销政策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印发《全国综合性体育运动会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26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