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关于目前预算管理中几项具体问题的规定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的预算管理工作,对目前预算管理中的几项具本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预算的调整:.
  各省、市、自治区地方预算,在中央核定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后,应当将预算调整的情况,按期报告我部。调整预算表应当按照预算科目分款编列,注明其中基本建设拨款数字,并附送详细的调整预算说明,以一式两份报送财政部。此外,各地区如因经济情况变化,预算需作较大的调整时,其调整情况请随时报送我部。
  二、关于中央和地方相互划转预算的处理手续问题:
  (1)无论是中央下划给地方或者地方上划给中央的企业、事业单位,一律按照全年预算数字划转,即划转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底止的全年预算数。
  (2)在年度预算核定以后划转的企业、事业单位,其财务收支的划转,除对中央补助的地区采取调整上级补肋收入的办法处理外,上解中央的地区原则上采取增减上解中央支出的办法处理,其上解比例不再调整。
  如划转单位有收入也有支出时,则按收支相抵以后的差额,调整地方预算的上级补肋收入和上解中央支出。
  (3)企业、事业单位划转后,对划转前已缴预算收入和已拨基本建设拨款和经费限额,应当按下列办法清理:
  1.预算缴款。关于中央下划给地方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下划前已经缴入中央预算的收入,由中央金库全部退还给地方,地方划给中央各部的企业、事业单位,在上划前已经缴入地方预算的收入,由地方金库全部退还给中央。各级金库应当根据监交机关或财政机关的收入退还书办理退还手续。
  2.预算拨款。不论中央划给地方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是地方划给中央的企业、事业单位,在划转前已经拨付的基本建设拨款或经费,应采取由企业,事业单位直接归还原拨款部门的办法处理,不再通过财政部门办理转帐。至于建设银行系统对基本建设拨款的划转手续,仍按规定办理。
  (4)在划转单位预算时,一律按照核定给单位的执行预算数划转,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必须将数字核对清楚,由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联合办理划转预算手续,以免重复和遗漏。
  (5)各省、市、自治区由于区划变动,须要调整地区间的预算时,应当由有关省、市、自治区进行协商,然后将双方同意的划转数字报送我部,办理预算划转手续,其具体办法可参照上述企业、事业单位的划转手续办理。
  三、关于企业单位划转后,上年度企业的超交或欠缴利润的处理问题:
  在企业划转后,所有上年度的超交退库(不包括寅吃卯粮退库)或欠缴补缴一律按新的隶属关系处理,即这个企业划归哪一级预算管理,即由哪一级预算处理上年超缴退库和欠缴补缴问题。
.
关于目前预算管理中几项具体问题的规定
财政部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关于目前允许存在的预收、预付货款范围的规定   下一条: 关于模具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707.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