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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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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后勤部关于职工退休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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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后勤部关于职工退休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根据中央精简小组办公室1963年6月8日中简字第157号函复江西省精简领导小组“关于退休费计算问题”中规定:“因为工作需要由企业调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人、职员,他们解放前后在企业里工作的本企业工龄,可以与调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确定退休费。”
军队各单位因工作需要由企业调入的工人、职员,他们退休时,应按此规定计发退休费。
总后勤部关于职工退休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63]财字第1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