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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认真宣传和实施《会计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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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认真宣传和实施《会计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布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在宣传和贯彻实施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广大职工群众对会计在经济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有了提高,会计工作中的法制观念有所增强。为了进一步认真宣传和实施《会计法》,特作如下通知。
  
  一、把《会计法》纳入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中主管经济和财会工作的领导干部与财会人员的法制教育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熟悉同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各地应根据不同对象的需要选学其他有关法律常识。《会计法》是经济工作方面的一项重要法律。近几年来国家多次组织财经纪律和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的情况说明,会计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相当严重,对国家有计划积累和合理节约地分配、使用资金十分不利,同时也助长了某些不正之风。为了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为了扭转会计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状况,必须认真抓好《会计法》的宣传和实施。为此,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在拟定普法教育规划时,应当把《会计法》列作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特别是会计人员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使他们懂得和熟悉《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了解自己在会计工作中应承担的法律责征,努力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好和做好会计工作。
  
  二、主管经济和财会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会计法》和依法办理会计事务的表率。《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本法,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一年来《会计法》施行情况表明,《会计法》的顺利实施,关键在于各单位行政领导人懂法、守法、执法并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因此,在进行《会计法》的宣传教育中,要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和依法办事。各级司法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配合,有计划地组织和辅导各有关领导干部学习《会计法》,并采取适当形式对他们学法、执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要组织《会计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对所属单位贯彻实施《会计法》的情况,要采取适当方文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各种违反《会计法》的行为。对于应该依法处理而不。处理或处理不当的严重违法案件,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各级司法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注意宣传《会计法》贯彻实施中依法办事的好人好事,对于严重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要做好案例分析,针对不同对象,以案讲法,进行生动具体的法制教育。对某些典型案例,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或公开披露。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认真宣传和实施《会计法》的通知
司法部/财政部
[86]财会字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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