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财政部关于坚决贯彻国务院121号文件抓紧清理工商企业挪用资金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各省、市、自治区财政(金)局,人民银行分行:.
  国务院[1977]121号文件《批转河南省革命委员会批转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抽调、挪用、挤占工商企业流动资金的情况和解决意见的报告》,望你们在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领导下认真组织贯彻执行。清理工商企业挪用、挤占流动资金的工作要认真抓紧,在年底以前切实抓出成效来。
  一、各地财政、银行部门要象河南那样,把抽调、挪用、挤占流动资金的情况和处理意见,共同向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作出报告,分别情况,加以解决。  二、经研究,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抽调、挪用流动资金搞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的,要认真进行清理,原来是哪一级安排的,应由哪一级负责归还。
  2.工业生产企业按照国家计划生产出来的机器设备,发了货被基本建设单位拖欠货款的,以及由于基本建设单位无款支付而未发货的,生产企业和基建单位要向上反映。国家计划安排的属于国务院各部管理的基建项目,报主管部;属于地方基建项目,报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分别由中央、地方有关部门统筹安排解决。
  3.各级财政部门对于应该收的税利要及时足额地收上来,应该弥补的亏损要按照规定认真核实,在年内及时弥补,把今年的财政收入搞得实实在在。
  4.赊销商品、预付货款以及其他财政性开支挪用的流动资金,要限期清理。职工借支的款项,要做好思想工作,区别不同情况,督促借款人一次或分次归还。企业应当订出清理计划,银行监督执行,按期收回被挪用、挤占的流动资金和银行贷款。  三、企业要建立健全物资、资金管理制度,财政、银行部门要加强财政、信贷管理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制止乱拉乱用流动资金,制止违犯财政制度的开支。如果发现新的挪用,要坚决堵住,企业财务部门不给付款,银行不办结算,财政不予报销。新的挪用,要立即追回;情节严重的,要报请当地党委严肃处理。  四、截至今年年底的清理情况、工作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请你们于明年二月中旬以前小结一下,报省、市、自治区革委会和财政部、总行。以后还要接连抓几次。.
财政部关于坚决贯彻国务院121号文件抓紧清理工商企业挪用资金的通知
财政部
(77)财信字第88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行为的通知   下一条: 财政部关于坚决防止借节日之机滥发奖金、补贴、实物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32.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