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几点意见
发展县(市)经济,必须依靠科技,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使县(市)的经济发展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这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全局,是全国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基础和关键所在。为了把科技兴县(市)、科技兴农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特对县(市)科技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县(市)科技工作的战略地位 我国现有2171个县(市),覆盖90%以上的国土和80%以上的人口,是发展农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的广阔天地。县(市)科技工作在我国经济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九十年代,县(市)经济的发展,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利用农村人力、土地和各种资源,促进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加速一、二、三产业综合开发,实行科、贸、工、农相结合;要以星罗棋布的新型集镇为依托,形成以种植业、养殖业为基础,以乡镇企业、区域性支柱产业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支撑的大农业、大流通、大市场的新格局,逐步实现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为在本世纪末实现农村小康走出一条新路子。要实现县(市)经济发展的新目标,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是决定性因素。目前,我国农村人口素质低,教育水平差,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农林牧副渔及相关产业要全面发展,乡镇企业要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加快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的现代化农业,都离不开科技水平的提高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离不开县(市)科技工作这一强大支撑条件。只有紧紧依靠科技进步,迅速加强科技工作的综合管理职能,整个农村经济才能实现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技术结构的深刻变革,从而走上良性循环、内涵式发展道路。因此,必须转变观念,提高科技意识,充分认识县(市)科技工作重要性,使县(市)经济的发展上一个新台阶。 二、加快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型现代化农业 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是逐步向农业现代化过渡的战略举措。这是适应社会需求由单一型向多样型。数量型向质量型、温饱型向营养型的转化,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任务。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经济将形成新的合理格局,县(市)科技工作要适应这一转变,加快科技成果推广步伐,推动区域性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 良种是优质、高产的基础。县(市)要加强农业、畜牧业、水产业新品种引进、筛选、培育、提纯复壮、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大力提高优良品种的覆盖面。培育新品种的单位可以经营自培良种,或利用良种联营实行利润分成及从销售额中提成。 在选用良种基础上,发挥农业研究开发机构和示范推广机构在加速农业科技进步中的主导作用。积极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综合配套技术,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和应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这些科技机构有权取得试验基地和生产资料,有权自主管理和使用试验基地和生产资料,不受平调和摊派。 要大力发展农村信息服务中心,指导农民种什么,如何种,干什么,怎样干。要在有效实施星火、丰收、燎原计划和提高技术水平的同时,县(市)要加强星火密集区的建设和区域性综合开发治理,把先进适用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引入农村,有条件的县(市)可以试建技术密集型的两高一优农村开发基地。 鼓励和支持以农民为主体的科技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和发展农村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这是在农村建立和健全综合配套的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实现农业由自然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由传统产业步入现化化产业的重要途径。要建立健全国家农业科学研究机构、技术示范推广机构和以农民为主体的群众性科普组织、专业技术组织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为两高一优农业提供科学技术支撑条件。 三、大力促进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 乡镇企业是县(市)经济发展的支柱。目前,乡镇企业面临我国“复关”后来自国际市场的严峻挑战和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构后国内市场的激烈竞争,依靠科技进步求生存、求发展,逐渐成为乡镇企业的内在需求。县(市)科技工作要适应这一形势的要求,促进乡镇企业从投资引导型向科技先导型转轨,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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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业指导。要根据重点发展的产业和行业的具体情况,组织专家顾问组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改造计划,引导乡镇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技术档次和管理水平,大力提高新产品和优质产品产值在总产值中的比例。 发展以科技为支柱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县(市)要鼓励部分有条件的乡镇企业打破地域界限,在国内和国际大背景中确定自己的发展优势,瞄准国际、国内大市场,通过联合、协作等多种形式提高技术档次,逐步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规模和高技术附加值的外向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产品打入国际市场;欠发达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县(市)要立足于当地资源的开发和当地技术人才和乡土人才的培训,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加速乡镇企业发展。 建立技术依托。要在有条件的县(市)建立为乡镇企业群体提供技术依托、企业诊断、专业培训和信息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有条件的乡镇要建立技术开发机构,或者到城市“攀高亲”,在技术上依托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要创造条件吸引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特别是大中型企业为乡镇企业提供人才、技术、信息、设备等多样化服务。 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乡镇企业要逐渐实行全员培训制度,采取各种措施提高现有领导、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工人的水平。要制定优惠政策,广泛吸引大学生、研究生以多种方式进入乡镇企业。 四、发展科技第三产业,完善以科技为先导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要建立多行业、多层次、多功能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大力发展以科技为先导,与农业及其它自然资源开发、加工相关的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县(市)负责科技工作的职能机构,要积极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把农村区域性支柱农业的发展作为振兴地方经济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促进区域性支柱产业发展,实现产供销和科技服务一体化,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要逐步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柱,以农民为主体,以公司或企业为龙头,以系列化服务为纽带,实现产供销一条龙,技工(农)贸一体化的新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实现功能综合化、服务社会化、组织网络化、经营实体化。 现有县(市)级科技机构应转变为以推广、示范、培训为主的区域性技术服务中心,逐步实现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技工(贸)一体化的技术经济实体。要打破部门分割,广泛开展横向联合,发挥群体优势。形成共同为农村服务的科技第三产业。 五、促进社会发展,加强农村城镇化步伐 农村城镇化是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达到小康目标和最终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实现农村城镇化,要以促进农村小城镇建设为起点,以发展支柱产业产核心,集中连片发展第二、三产业,形成稳定的产业群,改变村村布点、处处冒烟的分散状况,建成工业、商贸、文化、科技综合配套的工业小区。 要做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周密规划和科学布局,并提供包括交通、通讯、广播电视、水电、卫生设施、旅游设施、文化娱乐体育设施、住宅等技术服务。通过这些建设,使小城镇逐步具有集中发展二、三产业,扩大人口居住规模和提供齐全服务等功能。 在小城镇及其周围兴建常设技术市场、民营科技企业和社会化全程服务机构,特别要引导农村科技人员和乡土能人利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独办或合作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为农村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提供经常性服务。 在促进经济发展中,要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确保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身。在小城镇的起步建设中,要特别注意防止水资源的污染和浪费。乡镇企业不在沿湖沿河布点,新上企业要连同污染治理方案报批,现有已成为污染点的企业必须采取有力治理措施,限期改善排水排污系统。确实不能治理污染的企业,要坚决关门停业。逐步增加城镇人均绿化面积,美化农民的居住环境。 六、建立健全农村技术市场体系 为发展农业和乡镇企业,必须建立和发育农村技术市场体系,把人才、技术、信息和资金等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提高到新的水平。 按照“放开、搞活、扶植、引导”的方针,大力开拓和发展农村技术市场。要吸引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各类企业、技术经济合作组织、农村专业户和乡土能人进入农村技术市场,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技术入股等促进技术成果商品化的多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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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农村各种技术中介机构和技术交易所,拓宽其功能,提供市场中介、经纪、信托、咨询、科技信息等多种中介服务;培养熟悉技术贸易业务的职业经纪人队伍;完善农村技术市场的法律实施和监督系统,加强农村技术市场管理,维护技术市场秩序,为各类主体提供平等竞争机会。 七、吸引和造就农村科技人才 农村的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劳动者素质的提高。要大力培养包括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生产人才和经营人才,有学历与职称的人才和乡土能人等各类人才,以满足农村工业化和现代化对人才多层次的需求。 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土生土长的技术人才。充分发挥乡土能人和土专家的作用,鼓励他们以个体、私营、联户、承包、租赁、股份制形式领办、创办乡镇企业和群众性技术服务组织。对其中有突出业绩者,县(市)政府可授予荣誉称号或聘为技术顾问。要通过成人技术教育,结合“星火”、“燎原”、“丰收”等计划的实施,从农村知识青年、复员转业军人和农村基层干部中造就一批新的科技人才,特别是有科技知识,懂市场经济,会管理善经营的科技企业家。对其中成绩突出和符合标准的,要评定相应的技术职称,聘为技术员和技师等。要充分利用农民夜校,在农民中广泛开展“一人一技”的实用技能培训,从中培养一批农民技术员,逐步推广农民绿色证书制度,作为承包土地和到非农产业就业的资格证明。 要吸引城市科技人才到农村建功立业。允许他们保留国家干部身份,行政关系可保存在县主管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有能力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委以重任,并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允许科研人员到农村业余兼职并保护其合法收入。离退休人员受聘后,离退休待遇不变。要制订相应的办法,解决引进人才的工资、奖励、住房、医疗、劳保、离退休待遇及子女升学、就业等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对本县(市)已有的科技人才,要充分发挥他们的技术专长,做到政治上信任、业务上放手、生活上关心。要在待遇上与引进人才一视同仁。给他们创造国内外考察学习、进修的机会,帮助他们更新知识。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要及时表彰奖励,直至给予重奖。 为了充分发挥科技的作用,在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的同时,还要努力创造有吸引力的就业机会。可以创建乡镇企业和企业集团;划出部分尚未开发的国有土地、山林、草场、水面、滩涂出租或公开招标;兴办不同所有制的农场、牧场、林场和养殖场;发展科技承包服务产业;创建为农、林、牧、副、渔业服务的龙头企业或集团;兴办农村群众性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为亏损企业招聘人才,进行承包或以项目技术入股等,为科技人员提供施展才能的广阔空间。 八、广辟资金来源,增加对科技的投入 要调动国家、集体、农民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包括财政拨款、银行贷款、社会集资、国外捐赠、农民投资等多层次、多渠道的农村科技投入体系。财政拨款应逐年有所增长。各类银行的贷款应向农业科技倾斜,贷款额度要逐年有所增加。各专业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在支持农业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应积极增加乡镇企业科技信贷投放量。要鼓励企业对农村科技投资,鼓励国外友人及华侨为科技捐赠,对他们除给予荣誉奖励外,还可以参加成果收益的分成。农民应逐步成为农业科技投入的主体,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参加投资的农民可享受科技成果应用的优先权,分享科技成果应用的利益。农业发展基金和科技发展基金要重点用于农业科技投入。 要引导县办工业企业和骨干乡镇企业不断提高技术开发基金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企业对科技的投入应占销售额的1%以上,企业的科技投入按实际发生数额计入成本。 农村技术推广所需配套的化肥、农药、农膜、农用柴油等生产资料,农资批发单位应优先供给。 九、切实加强对县市科技工作的领导 县(市)科技工作对振兴县(市)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能否在新形势下做好开拓、解放科技第一生产力这篇大文章,是对我们是否善于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严峻考验,各县(市)政府领导要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战略思想,不断强化自己的科技意识,增强依靠科技进步振兴经济的紧迫感、责任感。要把科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有关科技工作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科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有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经济的得力措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法规,把科技工作列入县、乡、村各级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业绩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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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年,县(市)党委、政府和县(市)科委在推进本地区科技进步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县(市)科技工作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科技兴县(市)、科技兴农工作中应进一步转变职能,切实加强科技管理,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 要做好科技兴农和科技兴县(市)的组织协调工作,动员各行各业及社会各界共同推动科技进步。做好本地区科技、经济现状的调查研究,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实施依靠科技促进县(市)经济发展战略,制定本县(市)贯彻执行国家科技、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的具体措施。 要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调控、协调、指导和服务,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县(市)重大科技、经济、社会项目进行咨询、论证、评估,保证领导决策的科学性。 要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抓好《科技进步法》、《农业技术推广法》、《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等法律及其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并监督各部门、各单位的执行。 要积级创造条件,健全本县(市)的科技管理体系,并加强其自身建设,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和服务,取得各方面的理解与支持,在推动工农业生产和全社会的科技进步中充分发挥综合管理职能。 要做好科技人才、成果、情报、专利、科技档案和技术市场等业务的管理工作,在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中,创造有利于充分发挥科技人员作用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做好对科技成果和科技人员的奖励工作,协助司法部门做好知识产权和技术合同纠纷等仲裁工作,保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 县(市)应由主要领导分管科技工作,切实加强对科技兴县(市)、科技兴农工作的领导、使全县(市)科技工作做到组织落实、队伍落实、计划落实。县(市)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务使科技工作从部门行为转为政府行为,进而转为人人参与的社会行为。要带领全县(市)人民真抓实干,使科学技术扎根基层,为加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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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几点意见
发展县(市)经济,必须依靠科技,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使县(市)的经济发展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这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全局,是全国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基础和关键所在。为了把科技兴县(市)、科技兴农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特对县(市)科技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县(市)科技工作的战略地位 我国现有2171个县(市),覆盖90%以上的国土和80%以上的人口,是发展农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的广阔天地。县(市)科技工作在我国经济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九十年代,县(市)经济的发展,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利用农村人力、土地和各种资源,促进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加速一、二、三产业综合开发,实行科、贸、工、农相结合;要以星罗棋布的新型集镇为依托,形成以种植业、养殖业为基础,以乡镇企业、区域性支柱产业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支撑的大农业、大流通、大市场的新格局,逐步实现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为在本世纪末实现农村小康走出一条新路子。要实现县(市)经济发展的新目标,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是决定性因素。目前,我国农村人口素质低,教育水平差,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农林牧副渔及相关产业要全面发展,乡镇企业要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加快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的现代化农业,都离不开科技水平的提高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离不开县(市)科技工作这一强大支撑条件。只有紧紧依靠科技进步,迅速加强科技工作的综合管理职能,整个农村经济才能实现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技术结构的深刻变革,从而走上良性循环、内涵式发展道路。因此,必须转变观念,提高科技意识,充分认识县(市)科技工作重要性,使县(市)经济的发展上一个新台阶。 二、加快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型现代化农业 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是逐步向农业现代化过渡的战略举措。这是适应社会需求由单一型向多样型。数量型向质量型、温饱型向营养型的转化,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任务。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经济将形成新的合理格局,县(市)科技工作要适应这一转变,加快科技成果推广步伐,推动区域性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 良种是优质、高产的基础。县(市)要加强农业、畜牧业、水产业新品种引进、筛选、培育、提纯复壮、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大力提高优良品种的覆盖面。培育新品种的单位可以经营自培良种,或利用良种联营实行利润分成及从销售额中提成。 在选用良种基础上,发挥农业研究开发机构和示范推广机构在加速农业科技进步中的主导作用。积极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综合配套技术,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和应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这些科技机构有权取得试验基地和生产资料,有权自主管理和使用试验基地和生产资料,不受平调和摊派。 要大力发展农村信息服务中心,指导农民种什么,如何种,干什么,怎样干。要在有效实施星火、丰收、燎原计划和提高技术水平的同时,县(市)要加强星火密集区的建设和区域性综合开发治理,把先进适用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引入农村,有条件的县(市)可以试建技术密集型的两高一优农村开发基地。 鼓励和支持以农民为主体的科技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和发展农村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这是在农村建立和健全综合配套的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实现农业由自然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由传统产业步入现化化产业的重要途径。要建立健全国家农业科学研究机构、技术示范推广机构和以农民为主体的群众性科普组织、专业技术组织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为两高一优农业提供科学技术支撑条件。 三、大力促进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 乡镇企业是县(市)经济发展的支柱。目前,乡镇企业面临我国“复关”后来自国际市场的严峻挑战和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构后国内市场的激烈竞争,依靠科技进步求生存、求发展,逐渐成为乡镇企业的内在需求。县(市)科技工作要适应这一形势的要求,促进乡镇企业从投资引导型向科技先导型转轨,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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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几点意见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已变更) [93]国科发改字5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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