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和交割工作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和交割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改革委(计委、厅)、经贸委(经委、商委)、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监管局:
  
  我国棉花期货自2004年6月1日上市以来,在发现价格、套期保值、稳定生产、服务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好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和交割工作是期货市场存在的基础,是期货市场经济功能发挥的根本前提。为进一步做好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和交割入库验收工作,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提高质量意识,保证期货市场平稳运行,推动棉花产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和入库验收工作
  
  认真总结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和入库验收工作,完善《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实施办法》和有关期货交割的规定。中国纤维检验局要继续做好对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承检机构工作作风和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严格追究责任。承检机构在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中要做到执行工作程序统一、规范,出具检验结果客观、准确,确保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公正、科学、高效。郑州商品交易所要继续加强对棉花期货交割仓库的监督管理,确保交割仓库认真履行规定义务,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交割入库验收、棉花保管和仓单注册工作。
  
  二、研制新的包装材料,修订棉花包装标准
  
  棉花包装质量对棉花质量影响较大,也是影响期货交割棉符合入库要求的重要因素。为满足棉花在装卸、运输、储存等中转环节对棉花包装的要求,有关方面要结合正在进行的质检体制改革所需大型棉包包装物料的研制工作,开发适用于其他包型棉包的新型包装物料。尽快修订棉花包装国家标准,根据棉包中转运输的需要,重新制定包布和捆扎物材质的技术指标和包装破损、污染等方面的考核要求。为严格执行棉花包装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委拟将棉花包装标准从国家推荐性标准上升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发布实施。各级棉花质量监督机构要按照《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棉花加工企业执行棉花包装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管理,引导、督促棉花企业提高质量意识
  
  棉花标准中提出主体品级的指标,目的是要求棉花加工企业生产组批的棉花一致性要好,防止混等混级。棉花主体品级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可以保证棉花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利用,提高纺织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是满足用棉企业对棉花质量需要的基本要求,在期货交割中也是达到期货交割棉质量要求的关键因素。目前,实物交割中因质量不符合要求未能注册生成仓单的主要原因是没有主体品级,反映出目前棉花现货市场质量意识差,规范化程度不高。有关方面要对棉花加工行业中技术水平强、质量意识高的骨干企业给予支持和指导,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其生产出符合国家标准的棉花。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引导棉花企业提高质量意识,规范棉花质量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分等级收购、存放、加工棉花。各级棉花质量监督机构要按照《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继续保持棉花打假高压态势,依法查处棉花质量违法行为。对期货交割棉入库环节发现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依法予以查处,不能一退了之。从期货市场销售到用棉企业的棉花,凡发现掺杂使假的,不仅要对生产源头进行严肃查处,而且还要维护好用棉企业的正当权益。
  
  四、推进棉花质检体制改革,研究新体制棉花进入期货市场
  
  根据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进程,适时修改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期货交割棉花公证检验办法和交割规则,使期货棉花公证检验工作完全纳入新的检验体制,促进棉花期货市场更加科学、健康的发展。当前在大力推进棉花质检体制改革中,要解决现货市场棉花质量与国家标准质量要求的差距,保证期货交割棉质量;要抓紧研究现阶段新体制棉花期货实物交割实施办法,积极创造条件,使新体制棉花进入期货市场,通过市场的手段推动棉花质检体制改革顺利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和交割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质检执联[2005]216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194号——通过资格核准的设备监理单位名单   下一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134号——禁止使用废旧显像管玻壳翻新加工“再生显像管”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445.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