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科技部、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水利部、教育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对加快推行清洁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推行清洁生产的基本原则
  
  清洁生产是对传统发展模式的根本变革,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清洁生产的重要意义。
  
  推行清洁生产必须从国情出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指导推动,强化政策引导和激励,逐步形成企业自觉实施清洁生产的机制。
  
  二、统筹规划,完善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重点行业、重点流域清洁生产推行规划。各地发展改革(经贸)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清洁生产推行规划。
  各级财政、税务等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落实国家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鼓励政策,如有关节能、节水、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减免政策。同时,要进一步支持清洁生产的研究、示范、培训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对符合《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的清洁生产项目,在排污费使用上优先给予安排。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等活动的费用允许列入经营成本或相关费用科目。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应安排适当数额支持中小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地方性清洁生产激励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清洁生产技术指南和审核指南,指导企业正确实施清洁生产。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产品标志认证,并制定相应的标准。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在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城市和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试点,组织开展企业清洁生产自愿行动计划和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活动。
  
  三、加快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提高清洁生产的整体水平
  
  继续抓好冶金、化工、轻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的结构调整工作。对国务院划定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城市以及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地区,要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进程。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加大科技投入,积极安排清洁生产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发清洁生产技术和产品。各级投资管理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国家重点投资计划和地方投资计划时,要把节能、节水、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预防工业污染等清洁生产项目列为重点领域。
  
  四、加强企业制度建设,推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企业管理者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强对清洁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清洁生产目标,并纳入企业发展规划。企业要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落实清洁生产实施方案。要建立企业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装置运行达标管理,建立奖惩制度,推进清洁生产的实施。
  
  五、完善法规体系,强化监督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抓紧研究制定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回收管理办法,制定和公布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产品)导向目录和限期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并会同环保总局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配套法规。
  
  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可行性研究时应优先选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并在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等环节中加以落实。
  
  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环境执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制止企业非法排污。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吊销有关企业的排污许可证。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可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定期公布污染严重的企业名单,有关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六、加强对推行清洁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推行清洁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各级发展改革(经贸)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的职责。各级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农业、建设、水利和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推行清洁生产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清洁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鼓励公众购买和使用节能、节水、废物再生利用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产品。政府部门在进行采购时要带头倡导绿色消费。要加强对企业管理者、技术人员及员工的培训,把清洁生产落实到产品开发、工艺技术、工程设计、装备制造和生产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
  
  积极组织和支持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和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作用,建立行业清洁生产中心和信息系统,为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开发与推广、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提供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51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