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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加快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加快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加快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人事部(已撤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已撤销)/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已撤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教高[2003]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