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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国家计划委员会、卫生部等关于对全国残疾人进行一次性抽样调查的联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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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国家计划委员会、卫生部等关于对全国残疾人进行一次性抽样调查的联合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统计、卫生、教育、公安、财政厅(局),计委、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盲人聋哑人协会:
  
  国务院于1985年2月14日批准了民政部、国家统计局等9个单位《关于对全国残疾人进行一次性抽样调查的报告》,决定对全国残疾人进行一次性抽样调查。
  
  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对残疾人的情况进行过调查。我国在建国以后,一直没有进行这项工作。因此,至今没有一个比较接近实际的残疾人数字。1982年第3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民政部和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曾建议将残疾人情况列入普查项目,当时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也认为这项调查很重要,但因普查项目已达19项之多,只能留待以后另行调查。为了弄清我国残疾人情况,为研究和解决这个社会问题提供实际的根据,急需进行一次调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由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国家计委、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共同组成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商定各部门的协调和分工,制定各种残疾的标准,提出调查方案,组织对调查方案的实施等日常业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
  
  此项工作任务艰巨,各有关部门应通力合作,并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进展的情况和问题,并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做好这项工作。
  
  二、调查方案、规模及时间。鉴于我国国土辽阔,人口众多,各地方生活水平及生活条件有很大的差别等实际情况,这项调查,拟采取随机抽样调查方法。在1982年第3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的基础上,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进行。调查的标准时间定在1986年6月30日24时。(注:经1986年2月15日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讨论决定,调查的标准时间改为1987年4月1日零时)在正式进行调查前,拟进行一次或几次试点,以检验调查方案的可行性,制定工作细则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调查质量。全部工作,包括准备、调查、用电子计算机处理数据和资料印刷,共需要2年半左右的时间,即1985年1月-1987年6月前后。对残疾人调查的主要数字,争取在1986年底以前,先用手工汇总的方法提供。
  
  三、调查员的选调和培训。选配调查员应尽量从在职职工中抽调和采取聘请的方法。为了保证调查队伍的质量,决定从原第3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普查员中选调一部分;从教育系统中、小学年轻教师中聘请一部分(为了不过多影响中、小学教师的教学时间,尽可能利用寒暑假期间参与此项工作,并给予适当报酬)。调查员中的医务人员由所抽查的市、县医院解决。为了保证调查资料的可靠性,对参加调查的医务人员和调查统计人员要分级分批进行培训,教材由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统一组织编写。
  
  四、经费。调查所需经费,包括抽样调查必要的仪器、聘请基层调查员的报酬、抽调职工调查员下乡补助、培训、办公、宣传和表册印制及调查后使用电子计算机汇总资料和资料研究分析等费用,要在保证完成调查任务的前提下,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调查经费,由财政部拨款解决。具体开支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国务院批转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财政部《关于第3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开支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
  
  调查所需要的物资,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和解决。
  
  五、嗣后,关于这方面的日常工作和上下行文,一般不再用联合通知,而用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的名义进行。领导小组的印模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以及办公室正副主任名单附后。
  
  附件:一、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印模;(略)
  
  二、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三、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名单。
  
  附二:
  
  
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正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
  
  副组长孙兢新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司司长
  
  林太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主席
  
  成员耿德章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
  
  李仲汉教育部初教司副司长
  
  戴文殿公安部治安局局长
  
  李士彬财政部行政司副司长
  
  黄辉国家统计局方法制度司副司长
  
  唐一志民政部城福司司长
  
  姚进明民政部农救司司长
  
  王青争民政部办公厅副主任
  
  狄亚民政部原城福司副司长
  
  顾问白建华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副主任
  
  附三:
  
  
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名单

  
  主任狄亚
  
  副主任檀英
  
  张庆五(兼)
  
  金吉信
  
  武海波(兼)
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国家计划委员会、卫生部等关于对全国残疾人进行一次性抽样调查的联合通知
民政部/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统计局
民[1985]调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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