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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标识产品目录(第七批) 2010年第28号 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七批)》 http://www.sdpc.gov.cn/zcfb/zcfbgg/2010gg/W020101022530702342788.pdf、 《平板电视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http://www.sdpc.gov.cn/zcfb/zcfbgg/2010gg/W020101022530704856259.pdf和 《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http://www.sdpc.gov.cn/zcfb/zcfbgg/2010gg/W020101022530706083854.pdf 现予公告。 《平板电视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和《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2011年3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12年3月1日前加施能效标识。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 能效标识产品目录(第七批) 国家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