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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关于印发《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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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关于印发《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农市发[20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办)、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和《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的部署要求,发挥电子商务在培育经济新动力、打造“双引擎”、实现“双目标”方面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共同研究制定了《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提出了发展农业电子商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并明确了5方面重点任务和20项行动计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农业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2015年9月6日

附件:
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

当前,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迅猛,正在深刻改变着传统农产品流通方式,成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完善农产品市场机制、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新动力,对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的作用日益凸显。与此同时,我国农业电子商务发展仍处在初级阶段,面临着基础设施条件差、标准化程度低、流通链条不完整、市场秩序不规范、诚信体系不健全、配套政策不完善等困难和问题,亟需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为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1号文件、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的部署要求,发挥农业电子商务在培育经济新动力、打造“双引擎”、实现“双目标”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扎实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努力把农业电子商务打造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平台,提出以下行动计划。
一、深刻认识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是完善农产品市场机制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实践证明,电子商务可以为传统农产品产销注入信息化元素,以信息流带动物流、技术流、人才流、资金流,实时反映供求状况,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农产品生产者话语权,拓展新渠道、新客源和新市场;能够有效促进产销衔接,降低流通成本,同时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减缓价格波动,是建立健全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必然要求。迫切需要通过加快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有效引导市场主体广泛参与,促进资源要素合理有序流动,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制约因素,推动全国农产品统一市场的进一步完善,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二)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和前提是市场化,农业电子商务是农业市场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将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等现代经营管理理念融入农业,可以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农业全面深度融合,推动农业生产由以产品为中心转变为以市场为导向、以消费者为中心,倒逼农业生产标准化、品牌化,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实现农业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提高农业产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拓展新的空间、增添新的动力。
(三)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是扩大和提升消费需求的重要动力。在经济新常态下,扩大和提升消费需求对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作用日益凸显。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是实施“互联网+”行动的重大举措,对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打造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推动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是顺应消费方式、生活方式深刻变化的现实需要,可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个性化、多样化、便捷性需求,能够突破购销的时空限制,进一步挖掘市场需求潜力,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同时,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还可以创新流通方式,带动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下乡,加快形成城乡产品和要素市场双向流动的新格局,激活农村消费市场活力,让农村居民分享信息经济发展的成果。
(四)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客观要求。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同时,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切实加强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责。农业部门在继续抓好农业生产的同时,应更加重视搞活农产品流通,创新农业生产资料下乡渠道。农业电子商务作为农产品流通和农业生产资料销售的新业态,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政府部门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切实把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政策创设和规划制定,健全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信息监测预警体系、标准体系、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法律法规建设,强化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努力营造安全可信、规范有序的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五)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1号文件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的目标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有效提升消费需求为主线,强化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着力解决农业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和模式,着力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发展环境,为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提供新的动力。
(六)基本原则。一是市场主体,政府引导。正确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提高农业电子商务资源配置效率,同时加强政策、规划、信息指导,强化制度建设和市场监管,为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二是统筹兼顾,重点突破。注重农村与城市相结合、农产品与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分类别、分阶段、分区域拓展和推动农业电子商务应用。重点探索鲜活农产品与农业生产资料的电子商务模式,支持发展产地田头市场、城乡仓储、冷链物流、终端配送,突破发展瓶颈。三是创新驱动,示范引领。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制度创新,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贯穿到农业电子商务的各领域各环节,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注重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因地制宜探索发展适应当地实际的农业电子商务模式。四是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在发展中求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立足需求导向,坚持必要和可行的原则,明确方向和重点,采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策略,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有力有序推进,避免盲目跟风,保障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七)总体目标。到2018年,农业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制度体系和政策环境基本健全,培育出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农业电子商务企业和品牌,电子商务在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中的比重明显上升,对完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流通体系、提升消费需求、繁荣城乡经济的作用显著增强。
三、重点任务
(八)积极培育农业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围绕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子商务应用能力、支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网络营销、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线上交流与交易、壮大农业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目标,培育农业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推动形成各类市场主体竞相发展农业电子商务的新格局。
专项行动1--能力提升行动:积极参与国家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项目,重点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企业负责人,联合有关教育培训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平台使用、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网上经营策略和技巧培训,有计划培养一批有理论和实践能力的农业电子商务人才,切实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子商务应用能力。
专项行动2--平台对接行动:充分发挥农业、商务部门牵线搭桥的作用,积极组织、引导电商企业,加强农业电子商务业务建设。依托各类会展平台和论坛,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经销商、国有农场和农业企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对接各类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子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有效衔接产需信息,促进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实现网上销售。
专项行动3--电商拓展行动:加强政策和信息引导,鼓励综合型电子商务企业拓展农业电子商务业务,扶持垂直型农业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壮大,推动电子商务企业适当降低农业电子商务门槛,引导有条件的传统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销企业发展电子商务。
(九)着力完善农业电子商务线上线下公共服务体系。探索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线上与线下协同发展模式,完善农产品监测预警、质量标准和追溯体系,推动农业电子商务相关数据信息开放共享,实现农业全产业链数据互联互通,完善农业电子商务线上线下公共服务体系,为农业电子商务提供公共服务支撑。
专项行动4--网络集货行动:构建农产品网络集货平台,依托农产品产地市场,完善电子商务平台集货对接功能,引导在集货过程中实现标准化、规模化,提高重复性购买产品的一致性。
专项行动5--产品推介行动:完善农产品展示推介平台,在继续做好农产品营销促销工作的同时,集中打造网上展示大厅,推动“名特优新”“三品一标”“一村一品”农产品上网营销,加强宣传推介,提高农产品网络销售的公信力、信誉度和美誉度。
专项行动6--信息共享行动:健全农产品市场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农产品产销动态监测统计,拓展信息获取渠道,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预警分析,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农产品生产、消费、贸易、库存、成本收益、价格及未来趋势等市场信息,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公开力度,推动涉农数据信息开放共享。
专项行动7--质量监管行动: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农产品质量、包装标准制修订进程,健全“名特优新”“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等电子商务基础数据库,健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农药、兽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追溯系统建设,探索与涉农电子商务企业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查。
专项行动8--运行保障行动:建立农业生产经营全产业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在各行业各领域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基础上,实现种植、畜牧、水产以及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农机等电子商务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为农业电子商务协同快速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健全诚信体系,整合银行、税务、工商、质检、商务等领域和电子商务相关主体的信用信息,推行信用档案制度,净化市场环境,提高农业电子商务信任度。
(十)大力疏通农业电子商务渠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快推动网络、物流、冷链、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相关经营主体开展技术、机制、模式创新,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为全面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创造良好条件、提供经验。
专项行动9--渠道延伸行动: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加强部省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支持开展电子商务业务,为农民提供信息咨询、代卖代购等服务。加快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布局,实施快递“向西”“向下”工程,推动农村综合服务社、超市、邮政“三农”服务站、村邮站、快递网点等基层农村物流节点建设,鼓励物流快递企业向乡、村延伸业务。
专项行动10--市场转型行动:指导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有效衔接农产品品种、产量、产地、收获时期等生产者信息,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鼓励产地和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信息技术、经营方式、服务模式等创新,充分发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优势,推动批发市场创新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基础设施、质量检测设备、产品流通渠道等应用于农产品电子商务。
专项行动11--模式创新行动: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国有农场、农民合作社与城市社区开展合作,共同设立农产品体验店、自提点和提货柜,试点“基地+城市社区”的鲜活农产品直配模式。推动销地批发市场发挥优势,支撑电子商务发展,探索满足城市日常消费的“批发市场+宅配”模式。鼓励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企业,依托各地村级信息服务站探索“放心农资进农家”模式。配合相关部门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创立自有品牌,推动跨境农业电子商务发展。
专项行动12--基础支撑行动:加快农村宽带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在农村的覆盖面。支持农业生产基地加强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和质量追溯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物流园、创业园。支持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在农村和城市建设仓储、冷链、分级包装、智能配货等设施设备,改善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条件。
(十一)切实加大农业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应用力度。按照“需求牵引、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原则,开展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战略研究,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制定完善相关标准、法规,大力推广先进实用信息化技术在流通等领域的应用,全面提升农业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应用能力。
专项行动13--技术创新行动:加强农业电子商务核心关键技术研发,着力在核心芯片、射频识别、智能终端、系统集成、网络与信息安全以及大数据处理、应用软件等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应用上取得突破,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专项行动14--示范推广行动:积极参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继续开展两年一次的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并向农业电子商务倾斜,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驻电商平台,树立农业电子商务企业典型。支持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电子商务全链条中的示范应用。鼓励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农业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及相关用户提供安全、高效的支付服务,在农村地区推广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支付方式。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子商务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农产品电子结算、电子交易、电子拍卖、电子商务应用,提高流通效率和信息公开程度。
专项行动15--标准推进行动:鼓励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制定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产品质量、分等分级、产品包装、物流配送、业务规范等标准,鼓励支持快递企业制定适应农业电子商务产品寄递需求的定制化包装、专业化服务等标准。加快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国家、行业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制修订进程,加快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引导各类电子商务主体共同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同时研究制定农业电子商务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
专项行动16--政策研究行动:依托各有关直属单位,与有关科研和教学单位、企业合作开展发展战略研究,追踪热点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编制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年度报告。鼓励各级发展改革、农业、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科研、教学单位和企业联合开展农业电子商务重大问题研究,为规划制定和政策措施出台提供决策参考。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农业电子商务相关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
专项行动17--智库应用行动:在每年中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峰会和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期间组织举办农业电子商务分论坛,支持地方、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论坛、研讨会,总结交流各地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模式,研究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
(十二)加快完善农业电子商务政策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原则,强化顶层设计和政策创设,配合有关部门优化农业电子商务相关审批事项和流程,推动落实支持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提供良好政策环境。
专项行动18--政策支撑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大力加强农业电子商务政策创新,推动出台并落实支持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用地、用水、用电、用网等政策,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全面清理农业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
专项行动19--硬件支撑行动:针对农产品流通的特殊性,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田头集货、产地预冷、冷藏保鲜、分级包装、冷链物流、运输车辆、集散仓储、城市配送设施等方面建设给予扶持,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机购置补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等支持范围。鼓励保险公司开展鲜活农产品配送质量保险试点。
专项行动20--运营支撑行动:积极推动成立农业电子商务标准化技术专业委员会、协会。组织相关科研和教学单位、企业开展农业电子商务核心和关键技术研发。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农业电子商务企业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推进信息进村入户,积极争取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信息员培训,以及政府购买公益服务支持。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农产品上线营销、市场推广,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大学生村官、返乡农民工、农村经纪人、农村信息员等依托电子商务创业。
四、保障措施
(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发展改革、农业、商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农业电子商务作为创新农产品流通、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举措予以推进。加强相关工作力量,明确负责机构和人员,注重调查研究,制定推进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狠抓任务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为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十四)强化制度建设。积极参与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建设,围绕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完善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权益保护、信息公开、网络安全、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严格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相关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加强部门合作,避免多头重复执法。引导行业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和服务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评价。
(十五)强化示范宣传。将农业电子商务与“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以及农业物联网、大数据应用示范统筹推进,推动农业电子商务纳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内容。将农业电子商务作为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建设与认定的重要指标,培育和树立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农业电子商务企业。及时总结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经验、运行模式,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和推广,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关于印发《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农市发[20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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