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农业部生物质工程中心和农业部遥感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的通知
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农业部生物质工程中心和农业部遥感中心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09]28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该批复要求,优化原设计方案,抓紧设计施工图和办理开工手续,争取尽早启动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投资。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农业部生物质工程中心和农业部遥感中心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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