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轻工总会、国家计委、铁道部、交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食盐专营工作检查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轻工总会、国家计委、铁道部、交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食盐专营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交通厅、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盐务局(盐管办),各有关铁路局、港务局、海运局(长航局)、广铁集团总公司、中海集团总公司、长轮总公司:
  
  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颁布实施以来,由于各级政府重视,有关部门支持,食盐市场总的情况是好的;在对整顿食盐市场秩序,规范食盐生产、销售企业行为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问题甚至还相当严重,危害了食盐专营和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正常进行。为此,必须尽快建立食盐专营工作检查制度,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食盐专营工作进行检查(以下简称专营检查),以切实落实《食盐专营办法》的各项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要以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食盐专营这一中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盐业方面的有关规定,既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严肃查处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各种不正当行为,促进食盐专营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检查时间。1997年的专营检查从7月开始,12月底以前结束。
  
  三、方法步骤。1997年专营检查主要采取互查与重点检查的方法进行。在专营检查后期,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采取措施,以促进食盐专营工作的不断完善;同时,要督促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约束机制,堵塞漏洞,把检查与服务,治标与治本很好地结合起来。
  
  四、检查范围。所有食盐生产、批发单位,都要按本《通知》的精神,认真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工作。
  
  五、检查内容。
  
  1.生产:生产企业是否取得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食盐生产计划是否落实,产品质量(包括含碘量)、包装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价格是否按国家规定执行,有无未取得食盐生产许可证或非定点场(厂)生产、销售食盐的情况。
  
  2.运输:所有经铁路、公路、水路运输的食盐,都必须持有中国轻工总会盐业管理办公室或委托各省级盐务局(盐管办)核发的“食盐准运证”。不是食盐发运港站,不得发运食盐;没有“食盐准运证”的不得办理运输。对承运无“食盐准运证”或自运食盐的单位和个人,各执法部门应根据各自的执法权限,分别予以严肃查处。
  
  3.销售:凡从事食盐批发(含转批发、代批发)业务的企业都必须依法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并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食盐批发经营执照。对无证、无照从事食盐批发的要依法予以查处。食盐分配调拨(分盐种)计划是国家指令性计划,为维护国家计划严肃性,各级盐业主管机构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食盐计划全面完成,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擅自更改国家计划。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国家下达的盐区、盐种、盐量组织购进和销售;是否有购进大粒原盐自行粉碎(加碘或不加碘)充作食盐销售,扰乱食盐市场,谋取非法利润的行为。
  
  4.价格:检查重点:(1)各地安排的食盐价格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计委关于调整食盐价格的通知》(计价管[1996]3号文);(2)食盐生产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了物价部门制定的食盐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及零售价格。
  
  六、处理原则。这次检查必须贯彻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对检查出的各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的问题,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根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处理。
  
  七、组织领导。1997年专营检查由中国轻工总会牵头,会同五部委局统一组织部署。各级盐业公司、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专营检查工作。各地计委、物价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技术监督局、盐业管理部门,各铁路局、交通部门要密切配合。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八日
轻工总会、国家计委、铁道部、交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食盐专营工作检查的通知
铁道部/交通部(已撤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轻工总会(已变更)
轻总盐办[1997]2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   下一条: 铅锌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00.7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