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国家计划委员会、劳动人事部关于将各省、市、自治区建设银行分行系统的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划转给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统一管理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国家计划委员会、劳动人事部关于将各省、市、自治区建设银行分行系统的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划转给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统一管理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3〕70号和146号文的精神,现将建设银行系统的劳动工资计划、统计交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市、自治区劳动人事厅(劳动局)、计委同建设银行分行联名,于一九八四年初,将本省、市、自治区建设银行分行系统(含分行下属单位)的职工人数(包括固定职工和计划内临时工)和全年工资总额,按一九八三年年报数行文划转给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并抄送国家计委、劳动人事部。
  
  建设银行系统使用的计划外用工,仍由建设银行系统负责管理,并应按所在省、市、自治区安排的清退计划,继续抓紧清退。
  
  二、从一九八四年元月起,全国建设银行系统的劳动工资计划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统一管理。
  
  三、各省、市、自治区建设银行分行系统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从一九八四年起,按月、季、年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编报,同时,按所在省、市、自治区统计局的规定报给他们。
  
  各省、市、自治区建设银行分行向总行和省统计局报送劳动工资统计年报时,请同时报送所在省、市、自治区计委、劳动人事厅(劳动局)各一份。
  
  四、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系统的劳动工资管理体制改变后,建设银行分行要主动向劳动人事厅(劳动局)汇报工作并接受他们的业务指导。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国家计划委员会、劳动人事部关于将各省、市、自治区建设银行分行系统的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划转给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统一管理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劳动人事部(已变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83]建总人字第782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军办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项目审批问题的通知   下一条: 中国轻工总会、国家计委、国内贸易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加强进口食糖管理打击食糖走私违法活动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402.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