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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 (发改产业〔2013〕8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能过剩问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根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尊重规律、分业施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原则和“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过剩产能的要求,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总体方案》,有关综合性的政策措施将陆续出台。当前,一些地区和企业仍在盲目新上项目,有的项目甚至在未取得土地、环保、核准手续的情况下违法违规建设。为防止产能过剩矛盾进一步加剧,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遏制严重过剩产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产能严重过剩加剧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对产业健康良性发展以及就业和金融安全产生巨大危害,如不及时纠正,将对稳增长、防通胀、控风险的大局造成不利影响。各地要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科学论证产业布局,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建设手续,坚决遏制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二、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管理,不得以任何名义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国土、环保等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供应、环评审批等相关业务,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 三、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项目,要停止建设;国土部门要依法依规停止土地供应,环保部门要强化环境监管,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对已经发放的贷款要采取妥善措施保障合法债权安全。对停建的违规在建项目,按照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债务、人员安置等善后工作。对停建的违规项目,将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具体政策和分类处理意见将在制定《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总体方案》时统筹研究。 四、加强领导严格监督检查 各地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负总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本通知要求停建的违规在建项目,要予以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国家土地、环保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产业政策以及本通知规定,继续违规核准、备案新增产能项目以及向违规项目发放贷款、供应土地和通过环评审批的机构及人员,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9〕25号)有关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问责,予以严肃处理。 各地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要将违规项目清理情况向省(区、市)主要领导报告后,于6月底前报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汇总有关清理情况并及时向国务院汇报。 附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处置违规钢铁项目推进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有关情况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5月10日 附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处置违规钢铁项目推进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有关情况的报告 (冀政〔2013〕29号) 国务院: 现将我省落实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和马凯副总理在《环境保护部值班信息》第50期上的重要批示,处置违规钢铁项目以及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违规钢铁项目处置情况 今年4月7日,收到环境保护部华北督查中心《对河北省钢铁企业有关环境问题的督察通报》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长张庆伟、常务副省长杨崇勇、副省长张杰辉分別作出批示,要求省、市共同处理文安县新铜钢铁公司、安次区洸远金属制品公司违规项目,并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通知要求,对当地市、县党政领导进行问责。4月9日,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当地及两家企业进行调查核实,启动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程序;廊坊市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成立了违规项目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两个项目采取了停建措施。4月17日,收到国务院办公厅转来的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后,省委书记周本顺和省长张庆伟立即听取汇报、组织研究,要求进一步加快对两个违规项目处置进度,通报全省并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当地政府对基本建成的文安县新钢钢铁公司600立方米高炉进行了封存,对安次区洸远金属制品公司2座1080立方米高炉基础(2009年9月停工后未再继续建设)进行了拆除。为切实严肃党纪政纪,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在对廊坊市政府和文安县政府、安次区政府进行通报批评的同时,对两个违规项目负有领导责任的9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对文安县县长王海按程序免去县长职务,对文安县发展改革局局长王臣良、时任新镇镇长张爱国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时任文安县县长宋华英诫勉谈话;对时任安次区区长许春声、时任安次区常务副区长张海川诫勉谈话,对时任安次区发展改革局局长马洪涛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时任廊坊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立劳诫勉谈话,对时任廊坊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路建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责成廊坊市对其他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为解决好钢铁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省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照环境保护部华北督查中心发现的问题,对全省钢铁企业逐一进行核查,深入开展清理整顿。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钢铁生产装备,严格按有关规定淘汰到位;对存在环境问题的钢铁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一律关停取缔;对存在违法行为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钢铁企业予以立案处罚。目前,清理整顿各项工作已全面展开,结果将按要求及时向环境保护部报告。 二、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情况 钢铁作为我省第一大产业,粗钢产量超过全国总量的1/4,工业增加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1/3,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部署,通过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等措施,积极推进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长期积累的矛盾比较突出,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压力大、任务重。 2011年以来,我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推进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作为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着力点,痛下决心,加大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摸清行业底数。对全省钢铁行业反复进行拉网式普查,基本摸清了钢铁产业装备、产能及项目情况。二是严控产能扩张。根据普查情况,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有关钢铁产业政策加快钢铁产业优化升级的通知》,要求立即停建所有违规在建钢铁项目,并组织有关部门先后两次对违规钢铁项目进行清查和复查。为巩固清理、清查成果,2011年9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坚决禁止违规建设钢铁项目的紧急通知》,规定对出现新建违规钢铁项目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实行行政问责;制定了《关于对违规建设钢铁项目的处理办法》,对项目处置、问责事项、问责对象、问责方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2011年以来,我省对58个钢铁项目违规产能,依法依规进行了拆除、停建、罚款等处理。三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严格目标考核,组织开展淘汰落后产能集中行动。2011年以来,全省共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051万吨、炼钢产能1680万吨,超额完成了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的目标任务。四是制定调整方案。按照国家钢铁产业政策,2012年3月编制完成了《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申请列为全国钢铁产业结构调整重点省,通过实施“五个一批工程”(整合重组提高一批、淘汰落后拆除一批、就地改造提升一批、沿海布局压减一批、境外域外转移一批),用5至8年的时间,力争把全省钢铁产能由目前的2.86亿吨压减到2亿吨左右(其中前5年压减到2.2亿吨左右)。目前,该方案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咨公司完成了专家评估论证,组织国家有关部委听取了我省汇报,并征求了有关方面意见。五是提高准入门槛。颁布实施了严于国家标准的《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钢铁企业主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强制提高省内钢铁企业节能减排水平。六是研究相关政策。我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涉及企业多、压减数量大、安置任务重、利益关系复杂,围绕企业整合重组、产能退出奖励、异地转移、产业升级引导、职工分流安置等方面,目前已启动了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河北地处首都周围,钢铁产业转型升级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首都环境质量的改善。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力度,进一步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努力在钢铁产业结构调整上取得新的成效。 (一)严肃查处整改钢铁项目违规和环境违法问题。对此次环境保护部在我省钢铁企业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逐一彻底整改,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严格落实钢铁行业能耗和污染排放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提高钢铁行业节能减排水平。 (二)加快推进钢铁产业结构调整。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专家评估和国家有关部委意见,抓紧对《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争取尽快报国务院审批。抓紧制定我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相关配套政策,待国务院批复方案后立即组织实施,加快推进由钢铁大省到钢铁强省的转变。 专此报告。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改产业[2013]89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