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公安部解读新交规旧违章仍按老规定处罚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随着2013年的临近,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也将于下周二正式实施。但是,对于交管新规部分内容,百姓还存在疑问,网上流传各种版本也让人一头雾水。针对这种情况,昨天,公安部交管局再次对两项新规进行了解释说明。

  公安部交管局表示,为了保证新交规的实施,公安部组织修改了配套工作规范、标准和考试题库等,并召开了全国培训班和视频会议进行了部署。截至目前,已经改建完成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场111个,小型汽车考场751个,排查了51.9万组交通信号灯。

  公安部交管局局长许甘露表示,目前全国共有2.59亿驾驶员,全国交通事故高发、多发的态势没有改变。出台“史上最严交规”,是为了让违规者受到处罚,让违法者更加刻骨铭心。虽然说是“最严”但也可以说是“最松”的,因为只要遵守了规定就不会受到处罚。这也是为了培养合格的驾驶员,提高文明驾驶的意识。

  此外,公安部交管局还推出《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对即将实施的新规中百姓关心的100个具体问题,逐一进行详细说明。即日起,公众可在公安部官方网站(www.mps.gov.cn)上下载查询。

  □焦点回复

  旧违章仍按老规定处罚

  1

  问题:今年的违章,到明年元旦后接受处理,按新规还是旧规处罚?

  答复:交管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遵循的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执行行为发生时现行有效的法律条文,不会“用今天的法规去约束昨天的行为”。违法行为发生在2013年元旦前的,记分按现行规定执行。发生在元旦之后,才按照新规定执行。而不是以什么接受处理时间点为处罚时限。

  2

  问题:因为树木或前面的大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能免予处罚吗?

  答复:各地公安机关建立健全了行政申诉和救济机制,司机对处罚不服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对“因树木或大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的,经调查核实,属交通信号灯设置原因导致的,经行政复议后可依法变更或撤销原处罚决定。

  3

  问题:网上流传一种说法:“闯两次红灯,就会吊销驾照”,是这样吗?

  答复:闯两次红灯达到12分属于累计记分达到满分,交管部门将暂扣驾照,司机需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消分还证。不合格者继续学习和考试。因此,闯两次红灯就吊销驾照的说法不正确。另外,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跨年考驾照“双规并行”

  4

  问题:元旦前已经报名参加驾校培训,如果元旦后考试,按哪种规定进行?

  答复:如果是元旦前报名,且元旦前已经考试合格的成绩(包括科目二的桩考),将仍然有效。如元旦前报名参加培训,考试在元旦后,将按新规考试,即科目二和科目三路考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5次,元旦前已预约的考试次数除外。元旦前已核发准考证明还未考试的,有效期也由2年调整为3年。

  5

  问题:如果元旦前取得驾照,实习期跨年,该怎么认定?

  答复:元旦前取得驾驶证,元旦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老规定。但从2013年元旦起,增驾新取得大中型客货车等驾照的司机,将纳入实习期管理,实习期为一年。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但2013年元旦前已发生的记分和交通事故,将不作为注销实习车型和延长实习期的依据。

  6

  问题:按照新规定,驾照考试哪些部分的难度增大了?

  答复:东方时尚驾校校长闫文辉表示,新规确实更难,但实用性更强。其中,纵向停车和侧向停车难度较大,试点发现,这两项考试的通过率由此前95%下降到75%。但是,像以前井盖和单边基本上就是为应试,没有进行基础训练“为考而学”,现在取消了很多类似的项目,增加的都是实际应用中需要的项目。

  校车每半年一次验车

  7

  问题校车驾驶员的管理相对于普通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有什么特殊规定?

  答复:公安机关负责对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实施监督,每月将校车驾驶人违法、事故信息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督促校车驾驶人及时处理违法和事故。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校车驾驶人,或者校车驾驶人提出注销申请的,公安机关将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取消校车驾驶资格,并在驾驶证上签注。

  8

  问题:对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以及报废监管等方面有什么特殊规定?

  答复:公安部124号令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检验和报废等方面规定了更加严格的措施。一是校车上牌前必须进行检验。规定校车在办理注册登记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保证校车安全技术性能。二是校车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规定校车必须每半年参加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同时考虑到校车一般不涉及跨地区运行,规定校车不得委托异地检验,加强属地管理。三是校车报废要由车辆管理所监督解体。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校车必须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杜绝报废校车继续上路行驶。

公安部解读新交规旧违章仍按老规定处罚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公安部就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启用答记者问   下一条: 公安部解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12.5